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11:6.“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表示那些背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不能从天堂接受任何真理。“天”在此是指天使天堂;因此,“雨”表示来自那里的教会真理;所以“关闭天空,叫雨不降下”表示他们不能从天堂接受任何教会真理;来自天堂的教会真理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有这种权柄,但此处的意思和前面一样(AR 494节),不是说他们有权柄关闭天空,而是说那些背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向自己关闭天堂,因为他们仍留在自己的虚假中。“雨”表示来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我的教义要如雨降下,我的话语要如露滴落。(申命记32:2)
又:
你们若侍奉别神,耶和华就关闭天空不下雨。(申命记11:11, 14, 16-17)
以赛亚书:
我必使我的葡萄园荒废,我也必命云不降雨在其上。(以赛亚书5:6)
耶利米书:
甘霖停止,晚雨不降;但淫妇的前额仍留给你。(耶利米书3:3)
以赛亚书:
雨怎样从天上降下来,从我的口所出的话也必这样。(以赛亚书55:10, 11)
约珥书:
锡安之子哪,你们要快乐,为耶和华欢喜,因祂按公义赐给你们前雨。(约珥书2:23)
诗篇:
神啊,你使善意的雨降下。(诗篇68:9)
又:
祂必降临,像雨降在草地的青草上,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诗篇72:6, 7)
何西阿书:
耶和华必临到我们像霖雨,像晚雨灌溉大地。(何西阿书6:3)
约伯记:
我的言语要滴落在他们身上,他们要等候我,就像等候雨水,又张嘴如切慕晚雨。(约伯记29:22, 23)
以西结书:
人子说,你是未得洁净之地,在发怒的日子没有雨。先知在它中间密谋。(以西结书22:24-25)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0:23; 耶利米书5:24; 10:12-13; 14:3-4; 51:16; 以西结书34:26-27; 阿摩司书4:7-8; 撒迦利亚书10:1; 诗篇65:9-10; 135:7; 撒母耳记下23:3, 4)。“泛滥的雨或倾盆大雨”表示真理的毁灭(以西结书13:11, 13-14; 38:22),也表示试探(马太福音7:24-2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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