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5

495.“若有人想要

49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定他们罪的人必以同样的方式被定罪。“害他们”在此表示定罪,因为经上接着说他“必这样被杀”,而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被定罪;因为主说:
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马太福音7:1, 2)

诠释启示录 #892

892.“以及凡受他

892.“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这从“受印记”和“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受印记”是指接受和承认(AE 838, 886节);“名”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6a, 815c, 841节),因而在此是指照着前面(启示录13章)对这兽的描述;这些事物构成他们在灵界的名字,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获得一个名字,那里的每个人的名字都用一个属灵语言的词语来表达;这个词语以属世的语言的确可以发音,但仍无法理解,因为它包括许多无法以属世思维的观念来理解,从而无法以这个世界上的话语来表达的东西。这清楚表明,“兽名之印记”表示对这种宗教说服或宗教的承认,即承认前面所描述的它的一切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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