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启16:4
969.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江河”和“众水的泉源”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60, 961, 965节);“江河”是指那些属于聪明,因而属于理解能力的事物(参看AE 518节);“众水的泉源”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AE 483节)。由此清楚可知,“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
(关于第五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和世界的一个形像,因为他是一个缩影。他从父母出生为世界的一个形像,又再次出生,好成为天堂的一个形像。再次出生就是重生;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被主重生。就其属世心智而言,人是世界的一个形像;就其属灵心智而言,人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属世心智,也就是世界,在下面;属灵心智,也就是天堂,在上面。属世心智充满各种邪恶,如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欲望或贪婪,甚至对神的毁谤和亵渎。这些和其它许多邪恶都居于属世心智,因为对它们的爱,由此思想、意愿并实行它们的快乐就在那里。这些东西是来自父母的属世心智与生俱来的,因为人生在属世心智里面的东西中,并在其中长大,仅仅在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约束下不去做它们,由此没有显现出他的堕落意愿的倾向。
谁看不出在这些邪恶移除之前,主不能从天堂流入人,教导并引领他?因为它们阻碍或反对、排斥、扭曲和扼杀天堂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从上面呈现自己,向下按压并努力流入。邪恶是地狱的,良善是天堂的;一切地狱之物都燃烧着对一切天堂之物的仇恨。这清楚表明,在主能从天堂以天堂流入,并将人塑造为天堂的形像之前,累积在属世心智中的各种邪恶必须被移除。
此外,由于在一个人能被主教导和引领之前,邪恶的移除必须先到来,所以原因很清楚,十诫中为何有八诫讲述决不可做的恶行和必须做的善行。良善不会与邪恶共存,在邪恶被移除之前,良善也不存在;在此之前,从天堂通向人的道路是不可能打开的。因为人就像黑海,这黑海的水必须先移到两边,主才能以云和火给以色列人开道。黑海也表示地狱;法老与埃及人表示属世人;以色列人表示属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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