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920.“把它扔进神烈怒的大酒榨中”表示在一切属灵真理方面对圣言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因为没有属灵良善,也就是没有仁爱。这从“酒榨”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榨”是指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因为被放到酒榨中的“串串或挂挂(葡萄)”和“葡萄”表示属灵良善,产出的“(葡萄)酒”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参看AE 220b, 376节)。“酒榨”因表示真理从属灵良善中的产生,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因为正如良善产生真理,与良善对立的邪恶则产生虚假。“酒榨”在此表示在一切属灵真理方面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它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神的烈怒”表示人对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和弃绝。弃绝的主要形式就是对圣言字义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属灵真理,或天上的神性真理。这种歪曲关闭天堂(可参看AE 888节)。此外,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所有处于邪恶,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不能不产生虚假。因为正如良善产生真理,邪恶则产生虚假。“神烈怒的大酒榨”也表示诅咒,因为这是结果,还因为经上说“神的烈怒”和“大酒榨”。这就是“酒榨”所表示的,这一点接下来要从圣言来证明。
此处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以及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这种产生在灵义上由“酒榨”来表示。其起源和原因是,一切良善都来自爱,被爱的东西带来快乐;由于快乐是受欢迎和愉悦的,所以凡属于爱的东西,人都会出于快乐思想并确认之。由于爱及其快乐构成人的生命,所以当人出于爱及其快乐思考时,他就是出于他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来思考。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人们死后成为灵时很清楚地看出来;那时,当他们出于自己思考时,只能出于他们自己的爱来思考,因为他们的整个生命就是他们的爱。因此,既然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思维,那么明显可知真理是如何从良善中产生的。
论及良善和真理的话也可论及意愿和理解力;一切良善因属于爱而属于意愿,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因属于思维而属于理解力;因为意愿热爱,理解力思考。论及良善和真理的话也可论及热和光,因为属灵之热是点燃意愿的爱,属灵之光是光照理解力的真理。事实上,属于意愿的一切爱在理解力的光中呈现出自己的形像,它在那里认识自己,想要看见自己,因为它爱自己;这就是为何人思考他所爱的。
论及真理从良善中产生的话也可论及虚假从邪恶中产生。因为一切邪恶都属于爱,并因此热爱虚假;由此而来的邪恶属于意愿,虚假属于思维,或说邪恶属于意愿,来自邪恶的虚假属于思维。说这些话是因为,“酒榨”在灵义上表示真理从良善中的产生,也表示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神烈怒的大酒榨”还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对圣言的歪曲就是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事实上,邪恶就是那歪曲者,因为邪恶热爱思维中它自己的观念,思维为了说服而渴望在圣言中找到对邪恶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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