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901.“因为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表示他们拥有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天使的生命。这从“作为”和“伴随着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属灵生命,就是天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伴随着他们”是指在他们里面,因为伴随任何人的东西当论及他的生命时,是指在他里面,可以说就是他自己;故经上说“伴随着他们”(follow with them),而不是说“跟随他们”(follow them)。“作为”表示人的生命,因为它们构成他的生命。事实上,人有思维和意愿,以及从这两者而来的行为。在人的思维里面,不在他意愿里面的东西还不在他里面。既在思维里面,也在意愿里面,却不在行为里面的东西的确进入这个人,形成他生命的初始;然而,它却出去并消失了,因为它没有被终止。但在人的意愿里面,并由此在行为里面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并存留下来,无论它是邪恶还是良善。唯独思维并不构成人的生命,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能思考很多他不意愿的东西,因为他不爱它们。没有行为,人的思维和意愿并不构成他的生命,因为意愿不确定;一个不确定的意愿就像变成蒸汽的水,因为它很容易因反对它的爱而改变。由此可见,作为,也就是意愿的行为表示人的生命。作为、爱、意愿和行为,以及人的生命构成一体(可参看AE 8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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