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859.“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这从“新歌”和“十四万四千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新歌”是指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参看AE 857节);“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仁的信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30节)。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指这些人,这一点可从对第7章的解释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这表明,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及其神性人身,因而在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时与恶人分离,被主提入天堂并得救的人当中的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一章论述了在最后审判之前,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此,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是指与恶人分离的善人。
由此明显可知,“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这句话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只有在那些处于来自仁的信,或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中间才有可能。对主的承认和称谢在其他人当中是不可能的,因为其他人不能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事实上,主流入每个人的生命;天堂的生命来自爱或仁,也就是来自良善;爱或仁的品质由真理形成。人的生命由此而来;因此,除了来自仁的信的生命,或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生命外,其它生命都不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而不从心里承认并称谢主。与仁分离之信的生命,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生命是一种纯属世的生命,这生命既不接受,也不能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东西,因为出于这种生命与天堂交流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与天堂的交流唯有通过也被称为仁爱的属灵之爱,也就是通过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生活才有可能;而这种生命在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相信唯信得救,也就是因与善行分离的信得救的人中间是不存在的。既然“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处于来自仁的信之人,那么明显可知,为何只有他们能学这歌,也就是说,能从心里承认并称谢主,即:祂是唯一的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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