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715.“七头”表示他们已经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以及随之而来的疯狂,但却又狡猾。这从“头”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对此,参看AE 553, 577节),它还表示狡猾(AE 577节);“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论及圣物(参看AE 257节),所以在此论及他们所玷污的圣言圣物。“七”论及圣言,故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被玷污和亵渎的圣物,因为在圣言中,每个词都有一个反面意义,与圣物相反之物是亵渎。由此清楚可知,龙看上去所拥有的“七头”不是指头和七,而是指他们所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以及随之而来的疯狂,但却又狡猾。
“龙的头”表示疯狂,因为教会之人的聪明来自从圣言而来的纯正真理。真正的人类理解力是由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真理形成并完善的,内在理解力由属灵真理形成并完善,但外在理解力由道德和文明的真理形成并完善;因此,真理如何,由它们所形成的理解力就如何。一切属灵真理都来自圣言,并与爱和仁的良善构成一体。因此,当一个人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都置于信,并将这信与仁和爱的良善分离,如那些构成龙头的人所行的,如前所述时,内在理解力就无法形成,因此这些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疯狂,而不是聪明。因为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由于仁之良善的分离,他们绝不可能拥有任何纯正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事实上是形式上的良善。由此清楚可知,“龙头”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
“龙头”也表示狡猾,因为所有构成龙头的人都是纯属世和感官的,这些人若同时研究圣言和教会的教义,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并利用知识(或科学)确认这些虚假,就比其他所有人都更狡猾;但这种狡猾在世上不像后来当他们成为灵时那样显明自己,因为在世上,他们利用隐藏狡猾的外在虔诚和伪装的道德掩盖他们的狡猾;但由于狡猾在他们的灵里,所以当外在被除去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它就变得显而易见了。不过,要知道,“龙”所表示的狡猾是在通过基于谬误和诡辩,以及迷住理解力的具有说服力的事物进行推理,因而通过给予虚假以真理表象来扭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上的狡猾。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迷惑第一代父母的“蛇”明显看出来,经上说它“比田野的任何野兽都更狡猾”(创世记3:1);“蛇”与“龙”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在启12:9,龙也被称为“迷惑全世界的古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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