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712.启12:3–4.天上又现出迹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713节);“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714节);“七头”表示他们已经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715节);“十角”表示大能(716节);“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示在秩序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字义的真理(717节)。
“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718, 719节);“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它们的灭绝和毁灭(720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对那些将从主处于教义,并由此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里面的教会的仇恨(721节);“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叫他们可以在该教会一开始出现时,就可以摧毁它的教义(7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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