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691. “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表示当先前的天堂和教会被毁灭时,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这从“执掌大权进入这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执掌大权进入这国”是指当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被毁灭时,新天堂和新教会将建立;这就是“执掌大权进入这国”所表示的,因为那时主拥有全能和王国;事实上,那时祂的意愿成就了,因为那时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让自己被祂引导,祂由此照秩序从祂自己统治所有人,把他们保守在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中,使他们远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恶人与善人分离,并且恶人被投入地狱,一个新天堂由善人形成之前,这是不可能的。这些事通过下文所论述的最后审判成为现实。
那时主就拥有了能力和主权,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世上的太阳来说明;只要冬天仍在持续,太阳在地上就没有能力或主权,因为它的热没有被接受,空气和大地的寒冷扑灭了这热;但当春天回来时,太阳就有了能力和主权,因为那时它的热被接受了,它的光也被接受了,这光与热结合在了一起,整个大地因这些而有了生机。主的能力和主权也一样,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时,它们就到来了;因为恶人像冬天一样寒冷,他们扑灭了太阳的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使主的能力和主权化为乌有,尽管就主自己而言,祂永远处于同样的全能之中,但在新天堂和新教会出现之前,祂在其主体或臣民中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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