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4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所有人与主的结合。这从“香的烟”、“圣徒的祈祷”、“天使”和“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的烟”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圣徒的祈祷”是指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的人同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3节);“天使”是指天堂(AE 490节),故“从天使的手中”表示通过天堂;“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参看AE 462, 477, 488节)。因此,“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通过天堂所实现的所有人与主的结合。“香的烟”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烟所来自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点燃乳香的“火”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从那香升起的“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发出。这就是为何“烟”成为代表;因其芳香和甜味而悦人的“香的烟”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芳香和甜味”表示悦人并可接受之物(参看AE 324a节)。在摩西五经中,“烟”具有相同的含义:
利未人要把烟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由“烟”来表示,“属天良善”由“全燔祭”来表示。香的烟也被称为“香云”(以西结书8:11)。因此,“烟”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34:10; 约珥书2:30; 那鸿书2:13; 诗篇18:8; 37:20);因为产生这烟的火表示爱之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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