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2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来自那从永恒到永恒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的。这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从永恒到永恒,而且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之所以是指从永恒到永恒,是因为在圣言中,一切时间都不是指时间,而是指生命状态(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天堂里的时间的阐述和说明,162–169节);由于一切时间都表示生命状态,所以论到主,它们都表示无限状态,时间上的无限状态就是永恒。一切时间都包含在“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中,这是显而易见的。关于唯独属于主的永恒,有许多可以说的;但属世人不明白这些话,他们的思维主要建立在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基础上,而永恒本身并不包含这类事物。事实上,世人若能像天堂天使那样思想永恒,就有可能获得对它的某种观念,因而能明白“昔在”所表示的“从永恒”是什么意思;还能明白什么是神性预见,即它从永恒就包含最细微的事物;并能明白什么是圣治,或说神性治理,即它延伸到最细微的事物,直到永恒;因而明白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永恒到永恒;若非如此,天堂和宇宙就无法持续存在。但目前我们还无法深入了解这个奥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7节关于它的一些内容)。在此只让人们知道,“耶和华”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今在”,就是耶和华的意思,包含过去,也就是“昔在”,也包含将来,也就是“以后永在的”,因而表示从永恒到永恒。
基督教界从大卫诗篇也知道,“今在”(is)表示从永恒,在那里经上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今日”表示从永恒。在圣言中论述主的地方,“明天或次日”也表示到永恒(参看《属天的奥秘》,3998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之所以还表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是因为它表示永恒;在天堂,永恒只能以神性来表述,因为无限无法落入天使的观念,更无法落入人类的观念;永恒是来自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或实存;但能由此形成的唯一观念是,永恒,也就是显现或实存方面的神性,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整个天堂不是凭天使的自我,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教会不是凭世人的自我,也是凭主的神性而为教会;事实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正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构成天堂和教会。天使和世人只是接受者,并且天堂和教会根据他们的接受程度而在他们里面。这些事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通过许多事物解释了它们,那里说明:主的神性构成天堂,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人身,也就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显现或实存(HH 78–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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