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4

494.启11:5.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诠释启示录 #138

138.“在撒但所住

138.“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表示被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之人。这从前面的引用和说明(AE 120, 134节)清楚可知。前文告诉我们,那些处于试探的人与什么人相伴,也就是说,他们在那些处于各种虚假的人中间。因为人就其肉身而言与自然界的人在一起,就思维和情感而言与灵界的灵人在一起。当他进入属灵的试探时,就在那些处于虚假的灵人中间;这些灵人捆绑他的思维,可以说把它们关在监狱里,不断将反对信之真理的诽谤或丑闻注入他的心智,并调出他生活的邪恶。但主通过从内层流入不断保护人,从而使他保持在始终如一的抵制中;这些就是属灵的试探。处于试探的人就在处于虚假的灵人中间,这一点由本节“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这句话,以及“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这句话来表示;始终如一的抵制则由“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这句话来表示。但除了那些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外,没有人被允许进入属灵的试探;其余的人都是属世人,因而不能被试探。关于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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