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1118.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他们从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了多少荣耀和由此而来的快乐。这从“荣耀自己”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自己”是指获得荣耀;“奢华生活”是指感到快乐。显然,这是出于他们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因为这是他们荣耀和快乐的源头。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因神是人的观念被植入每个人,所以许多人民和民族将那些要么为人,要么被他们视为人的人当成神来敬拜;例如,希腊和意大利,以及他们统治之下的一些国家就拜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墨丘利、朱诺、密涅瓦、狄安娜、维纳斯和她的儿子,以及其他人为神,将对宇宙的治理归于他们。他们之所以将神性归于如此多的人,是因为他们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将神视为人,从而将神的一切属性、特性和品质视为人,因而将美德、情感、倾向和知识(科学)视为人。也正是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迦南周围的国家或地上的居民,以及迦南境内部分地区的居民则拜巴力、亚斯他录、别西卜、基抹、米勒公、摩洛和其他人,其中有几个曾作为人存在过。
同样,正是出于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在如今基督教界的异教领域中,有些人拜圣徒为神,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屈膝跪拜,亲吻它们,在矗立着圣像的道路上向圣像脱帽致礼,在其墓前顶礼膜拜;甚至向教皇也如此行,事实上,他们亲吻教皇的鞋子,有些人甚至亲吻他的足迹;如果宗教允许的话,他甚至会被尊为神。这些和其它做法就出自一种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例如,人们倾向于敬拜他们看得见的一位神,而不是被他们视为纯粹雾气的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因为这后者对他们来说,就是烟雾。神是人的观念是从天堂流入的,只是许多人如此扭曲这个观念,以至于一个凡人,或偶像取代了神而被敬拜,就像明亮的阳光变成了不漂亮的颜色,夏天的热照着它们所落到的物体的性质而变成恶臭的气味一样。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对神的观念变成对一朵小云,或雾气,或自然界至内层的观念;这些观念存在于基督徒当中,但很少存在于具有某种理性之光的其他民族当中,如非洲人和其他几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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