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1076.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总体上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也就是其它一切教义。这从“众水”和“那淫妇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因此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71, 483, 518, 854节),在此是指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它们是“那淫妇坐的”众水,淫妇表示巴比伦,就是教会的一切圣物都被亵渎的地方。“那淫妇坐的”是指巴比伦统治的地方,“淫妇”表示因亵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而成为巴比伦的教会(对此,参看AE 1032节);“坐”表示统治(参看AE 1033, 1038, 1062节)。由于“众水”表示巴比伦的教义,这些教义是从教皇的会议发出的,所以“那淫妇坐的众水”表示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在此表示除了刚才所提到的那两个教义之外的其它一切教义。因为从第12节到第17节经文所论述的一系列事如下:第12–14节论述了对作为教会首要真理的那两个真理的亵渎,即关于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神性权柄,以及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两个真理;也就是说,巴比伦王国里有许多人亵渎了这两个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它们。第15节经文论述了被亵渎的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论述了其它一切真理。但第16和17节经文论述了那些在巴比伦之外,承认主统治教会圣物的权柄,也承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改革宗的人。这就是包含在从第12节到第17节经文的内义中的一系列事。
(关于圣言续)
我们已经说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圣言来自这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通过圣言获得智慧。但只要不知道神性真理如何从主发出,就可以这样说,它不能被理解。与神性智慧一样的神性真理从主发出,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主是神性之爱本身,爱因对应而看似火,主的神性之爱看似一轮太阳,像世上的太阳那样发红和辉煌。这太阳高于天使所在的天堂,是神性之爱,它发出热和光;它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它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良善,因为从爱发出的一切生命之热因都是属灵之热而被感觉为良善;这光是神性真理,因为从爱发出的一切光因都是属灵之光而被感觉为真理。因此,理解力从这光中看见真理,意愿从这热中感受到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上的火是指爱,天上的光是指智慧。
人和天使也一样。每位天使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从自己的爱中流出的气场包围着每个人和每位天使。这气场由他的爱之良善和爱之真理构成,因为爱产生这两者,就像火产生热和光一样。它从人和天使的意愿中产生良善,从他们的理解力中产生真理。当人或天使是良善时,这气场就在各个方向上照着爱的质和量延伸到诸天堂;但当人或天使是邪恶时,它就在各个方向上延伸到诸地狱。不过,人或天使的爱之气场延伸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只延伸到少数天堂社群或地狱社群;而主的爱之气场因是神性,故具有无限的延伸,并创造了众天堂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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