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534.打个比方,那些不自我反省之人就像病人,其血液由于毛细血管堵塞而败坏,导致肢体萎缩、麻木,并且由于体液和血液的增厚、粘稠、刺激、酸化引发严重慢性病。而另一方面,那些自我反省,还省察意愿意图之人,则类似这些疾病被治愈、重获年轻时的活力之人。那些正确省察自己的人,就像来自俄斐拉、满载金银财宝的船只;但在自我反省之前,则像满载垃圾,诸如用来运送街道泥巴与粪土的船只。那些从内在省察自己的人,好像矿井,其所有墙面因贵金属矿石而光辉灿烂;而在此之前,他们像臭气熏天的沼泽,里面满了各种蛇,还有鳞皮发光的毒蛇,以及带有闪光翅膀的讨厌蚊虫。那些不省察自己的人,又像谷中的枯骨;而省察自己后,同样是这些骸骨,但“主耶和华给它们加上筋,长上肉,又将皮遮蔽他们,赋予它们气息,它们便活了”(以西结书3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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