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4

494.启11:5.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170

170.(3)这三位

170.(3)这三位一体并非存在于创世之前,而是在创世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然后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之时,它才被提供和作成。
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每一位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位都一个凭自己存在的位格。但由于这一点是一切理性所不能理解的,所以它被称为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能通过这样的信仰而变得容易理解:即这三者共享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证明,这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不是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然而,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父、子、圣灵的圣三一因是一位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故是神性三位一体,在神道成肉身,因而创世之后才被提供和作成。
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这是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能清楚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而是从祂说话;还有,当从死里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了祂整个人体,包括肉与骨(马太福音28:1-8;马可福音16:5,6;路加福音24:1,2,3;约翰福音20:11-15),这是任何人所办不到的事。对此,祂在说以下这番话时,就是在给门徒们一个活生生的证据: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实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每个人若愿意,都能由此确信,主的人性就是神性;所以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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