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140.由于圣灵表示神圣真理,而神圣真理在主自己里面,就是主自己(约翰福音14:6),因而由于圣灵无法从其它源头发出,故经上说:
那时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祂得着荣耀之后:
祂向祂的门徒吹了一口气,说,领受圣灵吧。(约翰福音20:22)
主向门徒吹气并说这句话原因是,吹气是表示受神启示的外在象征;启示意味着被带入与天使社群的交往中。这会使理解力能理解天使迦百列对于主的孕育所说的那番话:
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还有:
主的天使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未婚妻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直到她生了儿子。(马太福音1:20,25)
此处“圣灵”表示从耶和华父所发出的神圣真理;这种发出就是那时荫庇祂母亲的“至高者的能力”。所以,这句话与约翰所说的相吻合: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此处“道”(即圣言)表神圣真理,这一点可参看前面新教会的信仰(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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