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76.凡不知道神无关时间,不能出于任何感知思想祂的人除了想象时间的永恒外,完全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想象永恒。在这种情况下,当思想神来自永恒时,他必茫然无措,因为他会想到一个开始,而开始唯独指向时间。他的茫然无措是由以下观念产生的:神起源于祂自己,他据此冲动地以为自然界也起源于它自己。他只能通过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从这一观念中解脱出来,因为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是一种无关时间的观念;当时间被分离出去时,永恒和神性是同一个,神性就是神性本身,而非来自它自己。天使声称,他们能想象神来自永恒,但绝不能想象自然界来自永恒,更想象不出自然界起源于它自己,根本想象不出自然界是自然界本身。因为本身存在者就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的起源;存在本身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天使来说,这就是永恒,而永恒无关时间,正如非受造者无关受造者,无限者无关有限者;事实上,它们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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