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4

494.启11:5.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圣爱与圣智 #386

386.⑹人的心智就

386.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这一事实几乎无法进入那些以为灵就是风,灵魂就是某种空气,就像从肺里呼出的一股呼气之人的信仰。因为他们会问:当灵就是灵时,它如何成为人?当灵魂就是灵魂时,它如何成为人?这与他们思想神的方式是一样的,因为神被称为一个灵。他们从以下事实获得对灵和灵魂的这个观念:在某些语种中,灵和风是同一个词;还有,当一个人死亡时,人们就说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交出了灵或灵魂;而当窒息或昏迷的人又恢复呼吸或肺呼吸时,人们就说他们又活过来了。因此,在这些情况下,人们只会将灵或灵魂理解为风或空气,于是就根据肉眼和身体感官的经验断定:死后,人的灵或灵魂不是一个人。各种理论、假设就是从关于灵和灵魂的这种肉体化结论产生的,而这些理论、假设又产生了这样一种信念:人死后不会成为一个人,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在此之前,他的灵在某处停留,等着与他的肉身重新结合,正如《最后的审判续》一书(32-38节)所说明的。由于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所以天使也是灵,被称为“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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