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启11:4.“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爱与聪明,或仁与信,两者都从主那里而与他们同在。“橄榄树”表示爱与仁,如下文所述;“灯台”表示在真理上的光照(AR 43节),因而表示聪明和信,因为聪明来自真理上的光照,而信来自真理。“立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实行祂所吩咐的(AR 366节);故在此表示这两者都从主,也就是这地的神那里而与他们同在,也就是与上述那些处于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同在;由此明显可知,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表示它们是爱与聪明,或仁与信,因为这两者构成教会;爱与仁是教会的生命,聪明与信是教会的教义。
“橄榄树”表示爱与仁,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因此,“橄榄”,也就是它的果实,表示属天之爱,这爱是对主之爱;正因如此,这爱也由“橄榄油”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橄榄油来膏抹。被称为“圣油”的油就是从橄榄中提取出来并与香料调和制成的(出埃及记30:23, 24)。还有,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用橄榄油来点亮(出埃及记27:20-21; 利未记24:2)。在以下经文中,“橄榄树”和“橄榄”具有相同的含义;撒迦利亚书:
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碗的右边,一棵在碗的左边;两颗橄榄果;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面前。(撒迦利亚书4:3, 11, 12, 14)
诗篇:
我就像神家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从前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可爱又结华美的果子。(耶利米书11:16, 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由于“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耶路撒冷里面和周围的许多事物也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橄榄山也在耶路撒冷旁边,表示神性之爱,因此:
耶稣白天在殿里教导人,夜里就出去,在橄榄山上过夜。(路加福音21:37; 22:39; 约翰福音8:1)
并且耶稣就在橄榄山上与祂的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和那时祂的降临(马太福音24:3等; 马可福音13:3等);祂还从橄榄山往耶路撒冷去,并受难(马太福音21:1; 26:30; 马可福音11:1; 14:26; 路加福音19:29, 37)。这都符合撒迦利亚的预言:
到那日,祂的脚必站在朝东的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撒迦利亚书14:4)
由于“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所以:
耶路撒冷圣殿中间的基路伯是用橄榄木来造的;内殿的门,以及门框也是。(列王纪上6:23-33)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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