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启11:4.“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爱与聪明,或仁与信,两者都从主那里而与他们同在。“橄榄树”表示爱与仁,如下文所述;“灯台”表示在真理上的光照(AR 43节),因而表示聪明和信,因为聪明来自真理上的光照,而信来自真理。“立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实行祂所吩咐的(AR 366节);故在此表示这两者都从主,也就是这地的神那里而与他们同在,也就是与上述那些处于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同在;由此明显可知,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表示它们是爱与聪明,或仁与信,因为这两者构成教会;爱与仁是教会的生命,聪明与信是教会的教义。
“橄榄树”表示爱与仁,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因此,“橄榄”,也就是它的果实,表示属天之爱,这爱是对主之爱;正因如此,这爱也由“橄榄油”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橄榄油来膏抹。被称为“圣油”的油就是从橄榄中提取出来并与香料调和制成的(出埃及记30:23, 24)。还有,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用橄榄油来点亮(出埃及记27:20-21; 利未记24:2)。在以下经文中,“橄榄树”和“橄榄”具有相同的含义;撒迦利亚书:
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碗的右边,一棵在碗的左边;两颗橄榄果;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面前。(撒迦利亚书4:3, 11, 12, 14)
诗篇:
我就像神家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从前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可爱又结华美的果子。(耶利米书11:16, 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由于“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耶路撒冷里面和周围的许多事物也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橄榄山也在耶路撒冷旁边,表示神性之爱,因此:
耶稣白天在殿里教导人,夜里就出去,在橄榄山上过夜。(路加福音21:37; 22:39; 约翰福音8:1)
并且耶稣就在橄榄山上与祂的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和那时祂的降临(马太福音24:3等; 马可福音13:3等);祂还从橄榄山往耶路撒冷去,并受难(马太福音21:1; 26:30; 马可福音11:1; 14:26; 路加福音19:29, 37)。这都符合撒迦利亚的预言:
到那日,祂的脚必站在朝东的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撒迦利亚书14:4)
由于“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所以:
耶路撒冷圣殿中间的基路伯是用橄榄木来造的;内殿的门,以及门框也是。(列王纪上6:23-33)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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