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穿着麻布”表示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悲痛。“穿着麻布”表示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衣”表示真理(AR 166, 212, 328, 378, 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悲痛,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没有教会。以色列人以各种方式来表现悲痛,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象征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长时间坐在地上沉默,剃须,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撕裂衣服,以及“穿着麻布”等等;其中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到惩罚;当受到惩罚时,他们就以这些方式来表现悔改;因悔改的表现,同时因谦卑,他们就蒙垂听了。
披上或束上“麻布”代表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他出离本处,要使地荒废;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悲恸哀号。(耶利米书4:7, 8)
又:
我百姓的女儿啊,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马太福音: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 路加福音10:13)
约拿书: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布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 6, 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 15:2, 3; 22:12; 37:1, 2; 50:3; 耶利米书48:37, 38;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7:17, 18; 27:31; 但以理书9:3; 约珥书1:8, 13; 阿摩司书8:10; 约伯记16:15, 16; 诗篇30:11; 35:13; 69:10, 11; 撒母耳记下3:31; 列王纪上21:27; 列王纪下6:30; 19:1, 2)。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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