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穿着麻布”表示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悲痛。“穿着麻布”表示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衣”表示真理(AR 166, 212, 328, 378, 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悲痛,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没有教会。以色列人以各种方式来表现悲痛,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象征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长时间坐在地上沉默,剃须,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撕裂衣服,以及“穿着麻布”等等;其中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到惩罚;当受到惩罚时,他们就以这些方式来表现悔改;因悔改的表现,同时因谦卑,他们就蒙垂听了。
披上或束上“麻布”代表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他出离本处,要使地荒废;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悲恸哀号。(耶利米书4:7, 8)
又:
我百姓的女儿啊,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马太福音: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 路加福音10:13)
约拿书: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布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 6, 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 15:2, 3; 22:12; 37:1, 2; 50:3; 耶利米书48:37, 38;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7:17, 18; 27:31; 但以理书9:3; 约珥书1:8, 13; 阿摩司书8:10; 约伯记16:15, 16; 诗篇30:11; 35:13; 69:10, 11; 撒母耳记下3:31; 列王纪上21:27; 列王纪下6:30; 19:1, 2)。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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