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穿着麻布”表示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悲痛。“穿着麻布”表示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衣”表示真理(AR 166, 212, 328, 378, 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悲痛,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没有教会。以色列人以各种方式来表现悲痛,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象征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长时间坐在地上沉默,剃须,捶胸顿足,嚎啕大哭,撕裂衣服,以及“穿着麻布”等等;其中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到惩罚;当受到惩罚时,他们就以这些方式来表现悔改;因悔改的表现,同时因谦卑,他们就蒙垂听了。
披上或束上“麻布”代表因教会中真理的毁灭而悲痛,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
有狮子从密林中上来,他出离本处,要使地荒废;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悲恸哀号。(耶利米书4:7, 8)
又:
我百姓的女儿啊,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马太福音: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 路加福音10:13)
约拿书: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布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 6, 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 15:2, 3; 22:12; 37:1, 2; 50:3; 耶利米书48:37, 38;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7:17, 18; 27:31; 但以理书9:3; 约珥书1:8, 13; 阿摩司书8:10; 约伯记16:15, 16; 诗篇30:11; 35:13; 69:10, 11; 撒母耳记下3:31; 列王纪上21:27; 列王纪下6:30; 19:1, 2)。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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