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祂结合的人。“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是一个“见证”,因此,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它的人是“见证人”,这一点可参看相关章节(AR 6, 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启示录: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又: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所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出于祂的圣言,因而出于祂自己见证它;祂因此被称为“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启示录1:5; 3:14)。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见证人”也是指那些像约翰一样出于主作出同样见证的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 34)

又: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14, 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结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十诫被称为“见证”,如在以下经文中: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见证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见证前。(民数记17: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诗篇78:5; 132:12)。

此处要说一说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主的结合。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是给主的,一块是给人类的。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神;第二块石版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人不作恶时,结合就发生了;因为人停止作恶,也就是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神接受,并出于神行善。但谁是这一位神呢?当三一和三位一体在三个位格中时,这三一或三位一体神不是一位神;而其中三一或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中的那一位,是一位神,这位神就是主。无论你如何编织或纠缠你的观念,你永远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的观念,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或说在位格上是一。整本圣言,无论旧约先知书,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都教导,情况就是这样,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清楚地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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