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

49.启1:15.“

4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示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示良善,而“擦亮的铜”表示属世真理的良善,或属世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人子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表示这良善,是由于对应关系。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是指属天神性,人子的“眼”和束金带的“胸”是指属灵神性,人子的“脚”是指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其中,那些处于主的属天神性的人构成头,那些处于属灵神性的人构成身体,那些处于属世神性的人构成脚。因此,由于每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像而被造的,所以他里面有这三个层级,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这人成为一位天使,或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终端天堂的天使。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尤其第3部分,其中我们论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里面的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故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162, 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都像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正因主的神性以它们来代表,所以天使和基路伯才看起来是这样。

主的教会在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以赛亚书: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因此,他们俯伏在主的脚前崇拜(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 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示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当属世人被洁净时,整个人也被洁净了,如《属天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所大量说明的。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视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应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被洁净了。

由于“脚”是指属世人,或人的属世层,它若没有被清洗或洁净,就会扭曲一切,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丢进不灭的火中。(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34:18-19; 但以理书7:7, 19; 以及其它地方)也是这个意思。

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脚”也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大量论述了这一点,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由此甚至成为终端中的圣言(AR 98-100节);但这个奥秘是给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的。

主的属世神性也由摩西被吩咐在旷野所立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伤的人,一望这铜蛇,都会得到医治(民数记21:6, 8-9)。这“铜蛇”表示主的属世神性,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凡仰望它的人都会得救: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这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以及“擦亮的铜”表示良善方面的属世人或属世层(参看AR 755节)。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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