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

49.“祂的脚好像在

49.“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良善,而“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真理的良善;所以,“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有此含义是出于对应。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表属天神性,人子的“眼”与金带所束之“胸”表属灵神性,人子的“脚”表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天或最高层天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天或中层天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天或最低层天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在主面前,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其中处于主的属天神性之人构成头,处于属灵神性之人构成躯体,处于属世神性之人构成双脚。人因照神的形像被造,故里面也有这三个层次,随着这些层次的打开,他成为天使,或属第三层天,或属第二层天,或属最低层天。也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第三章,这一章阐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的属世事物,因此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2162,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好像都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天使和基路伯显出此等形像,是因为主的神性映现在他们身上。
主的教会在诸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脚踏之处得荣耀;他们都要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纪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在耶和华的脚凳前敬拜祂。(诗篇99:5)
看哪,我们听说约柜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正因如此,他们拜在主的脚下(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属世人洁净了,整个人也就洁净了;这一点在《天堂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有大量说明。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看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得以洁净了。
由于“脚”表人的属世层,并且它若不洗净或洁净,就会败坏一切事物,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丢进不灭的火里。(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3,34:18-19;但以理书7:7, 19等)所表相同。
由于“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所以显而易见,祂的“脚”也就表属世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有大量论述,那里还说明,主来到世间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并由此成为圣言,直至最终层(98-100节)。不过,这个奥秘只有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才能领受。
另外,主的属世神性还由摩西受命在旷野制造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痊愈了(民数记21:6, 8-9)。铜蛇”表主的属世神性,凡仰望它的人皆得拯救,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此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及“擦亮的铜”皆表良善方面的属世层(参看755节)。

诠释启示录 #274

274.“又有七盏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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