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良善,而“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真理的良善;所以,“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有此含义是出于对应。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表属天神性,人子的“眼”与金带所束之“胸”表属灵神性,人子的“脚”表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天或最高层天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天或中层天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天或最低层天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在主面前,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其中处于主的属天神性之人构成头,处于属灵神性之人构成躯体,处于属世神性之人构成双脚。人因照神的形像被造,故里面也有这三个层次,随着这些层次的打开,他成为天使,或属第三层天,或属第二层天,或属最低层天。也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第三章,这一章阐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的属世事物,因此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2162,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好像都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天使和基路伯显出此等形像,是因为主的神性映现在他们身上。
主的教会在诸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脚踏之处得荣耀;他们都要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纪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在耶和华的脚凳前敬拜祂。(诗篇99:5)
看哪,我们听说约柜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正因如此,他们拜在主的脚下(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属世人洁净了,整个人也就洁净了;这一点在《天堂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有大量说明。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看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得以洁净了。
由于“脚”表人的属世层,并且它若不洗净或洁净,就会败坏一切事物,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丢进不灭的火里。(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3,34:18-19;但以理书7:7, 19等)所表相同。
由于“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所以显而易见,祂的“脚”也就表属世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有大量论述,那里还说明,主来到世间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并由此成为圣言,直至最终层(98-100节)。不过,这个奥秘只有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才能领受。
另外,主的属世神性还由摩西受命在旷野制造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痊愈了(民数记21:6, 8-9)。铜蛇”表主的属世神性,凡仰望它的人皆得拯救,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此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及“擦亮的铜”皆表良善方面的属世层(参看755节)。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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