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

49.“祂的脚好像在

49.“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良善,而“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真理的良善;所以,“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表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有此含义是出于对应。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表属天神性,人子的“眼”与金带所束之“胸”表属灵神性,人子的“脚”表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天或最高层天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天或中层天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天或最低层天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在主面前,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其中处于主的属天神性之人构成头,处于属灵神性之人构成躯体,处于属世神性之人构成双脚。人因照神的形像被造,故里面也有这三个层次,随着这些层次的打开,他成为天使,或属第三层天,或属第二层天,或属最低层天。也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第三章,这一章阐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的属世事物,因此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2162,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好像都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天使和基路伯显出此等形像,是因为主的神性映现在他们身上。
主的教会在诸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脚踏之处得荣耀;他们都要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纪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在耶和华的脚凳前敬拜祂。(诗篇99:5)
看哪,我们听说约柜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正因如此,他们拜在主的脚下(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属世人洁净了,整个人也就洁净了;这一点在《天堂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有大量说明。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看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得以洁净了。
由于“脚”表人的属世层,并且它若不洗净或洁净,就会败坏一切事物,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丢进不灭的火里。(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3,34:18-19;但以理书7:7, 19等)所表相同。
由于“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所以显而易见,祂的“脚”也就表属世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有大量论述,那里还说明,主来到世间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并由此成为圣言,直至最终层(98-100节)。不过,这个奥秘只有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才能领受。
另外,主的属世神性还由摩西受命在旷野制造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痊愈了(民数记21:6, 8-9)。铜蛇”表主的属世神性,凡仰望它的人皆得拯救,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此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及“擦亮的铜”皆表良善方面的属世层(参看755节)。

诠释启示录 #204

204a.“这些事是

204a.“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示那信来自祂。这从“那圣洁,真实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圣洁,真实的”当论及主时,是指仁与信来自祂,圣洁论及仁,真实论及信。主被称为“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祂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主被称为圣或圣洁,是因为仁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但主被称为真实,是因为信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真实论及信;原因在于,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相信的被称为真实的;其它东西都不属于信,因为它们不被相信。但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信,所以有必要先说一说信及其品质。

有属灵的信仰,有纯属世的信仰。属灵的信仰完全来自仁爱,本质上就是仁爱。仁爱或对邻之爱,就是热爱真理、诚实和公义,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因为灵义上的邻舍不是指任何具体的人,而是指人里面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是真理、诚实和公义,此人因这些而被爱,那么邻舍就被爱。这就是仁爱在灵义上的意思,若肯去反思,谁都能知道这一点。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为了他个人,而是为了他里面的东西;这是一切友谊、好感和尊敬的源头。由此可推知,为了人们里面的真理、诚实和公义而爱他们就是属灵之爱;真理、诚实和公义是属灵事物,因为它们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没有人会思考、意愿和实行本身为良善的任何善事,相反,一切都来自主;真理、诚实和公义当来自主时,就是本质为良善的良善。这时,这些事物就是灵义上的邻舍;由此清楚可知,爱邻或仁爱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是属灵信仰的源头;因为凡被爱的,当被思及时,都被称为真理。若反思一下,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如此,因为每个人都会通过许多事物在思维上证实他所爱的东西,他将自己证实所用的一切事物都称为真理;没有人从其它任何源头拥有真理。由此可推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如何,取决于他的爱之品质;因此,如果这爱是属灵的,那么真理也是属灵的,因为真理与他的爱行如一体。一切真理因被相信而总体上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的信仰本质上是仁爱。关于属灵的信仰到此为止。

但纯属世的信仰不是教会的信仰,虽被称为信仰,其实只是知道或知识。它不是教会的信仰,因为它不是从系信仰所来自的属灵之物本身的对邻之爱或仁爱发出的,而是从要么与对自我的爱有关,要么与对世界的爱有关的某种属世之爱发出的;凡从这些爱发出之物都是属世的。爱形成人的灵;因为人就其灵而言,可以说完全就是他的爱;他出于自己的爱思考、意愿和行动;因此,只有来自其爱的真理才构成他的信;属于对自我或世界的爱的真理是纯属世的,因为它来自人和世界,而不是来自主和天堂;因为这样一个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是出于对他所服侍的荣誉、利益和名声的爱而爱真理;由于他的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他的信也具有这种品质。因此,这种信不是对教会真理的信,或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的信,只是属世意义上的信,也就是知道或知识。又由于这种信丝毫不在人的灵里面,只与这个世界的其它事物一起在他的记忆里面,所以死后它会消散。死后,只有属于人之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身上,因为如前所述,正是爱形成人的灵,人就其灵而言完全就是他的爱的样子。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其它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6, 108–122节),那里论述了仁与信,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那里说明,没有仁,就没有信。

在圣言中,“圣洁或神圣”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仁及其信,这一点从用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并被天使接受,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被天使以各种方式接受;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那些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的天使构成主的属天国度,被称为属天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而那些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的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天使,在圣言中被称为“圣”或“圣徒”。关于这两个国度及其天使,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义人”和“公义”表示神性良善和从神性良善发出之物,“神圣”和“圣洁”表示神性真理和从神性真理发出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称义或成义,成圣或分别为圣是什么意思。如启示录: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路加福音: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4, 75)

由于圣洁或神圣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圣者”;也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圣,先知和使徒也被称为圣;正因如此,耶路撒冷被称为圣。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这一点可见于以赛亚书29:23; 31:1; 40:25; 41:14, 16; 43:3; 49:7; 但以理书4:13; 9:24; 马太福音1:24; 路加福音4:34。在启示录,祂也被称为圣者或圣徒的王:

圣徒的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主被称为圣者,神的圣者,以色列的圣者和雅各的圣者,是因为唯独祂,而非其他任何人为圣,这也是启示录所声明的:

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天使,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是因为这城在灵义上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太福音25:31; 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先知被称为圣(可参看马可福音6:20; 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使徒被称为圣(启示录18:20);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以赛亚书48:2; 66:20, 22; 但以理书9:24; 马太福音27:53; 启示录21:2, 10)。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先知”所表相同(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使徒”也所表相同(参看AE 100节);在圣言中,“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由此可见为何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参看AE 183b节),又为何天堂被称为“圣洁的居所”(以赛亚书63:15; 申命记26:15);教会被称为“圣所”(耶利米书17:12; 耶利米哀歌2:7; 诗篇68:35)。

204b.“圣洁或圣”论及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祷告说,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此处“成圣”明显是指着神性真理说的,“分别为圣”是指着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说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祂实在爱万民,众圣徒都在你手中。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申命记33:2, 3)

“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民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圣。“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受你的言语”是指对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的神圣接受和由此而来的教导。由此可知这个预言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在圣言中,“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律法来自祂,两者无论是狭义上的还是广义上的(参看《属天的奥秘》,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律法”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在广义上表示整部圣言(AC 2606, 3382, 6752, 7463节);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万民,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列族(AC 1259—12602928, 3295, 3581, 6451, 6465, 7207, 10288节);“脚”,“脚所踏之地”和“脚凳”当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文字上的圣言(AC 9406节)。由此清楚可知,“万万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圣者的,是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

摩西五经:

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对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利未记19:2)

这一章论述了他们要谨守的律法、典章和诫命;由于这些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那些谨守它们的人要“圣洁”。此外,“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也就是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故经上说:“我,以色列的耶和华是圣洁的。” 利未记:

你们要使自己分别为圣,要成为圣。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遵行它们。(利未记20:7, 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要谨守的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

他们若谨守你的律例、典章,就必归耶和华为圣洁的民。(申命记26:16–19)

诗篇:

我们必因你家的美善,你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此处说他们“因耶和华家的美善,祂殿的圣洁知足了”,是因为“神的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720节)。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铃铛”表示来自理解力的知识或科学真理。“铃铛”表示这些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21, 9926节);“马”表示理解力(参看《白马》,1–4节)。

由此可见,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出埃及记:

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放着一面牌,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39:30, 31)

因为“冠冕”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参看《属天的奥秘》,9827, 9949节);由此也可知下面的吩咐代表并表示什么:亚伦,他的儿子,他们的衣服,祭坛,会幕和那里的一切都用油膏抹,从而成圣(出埃及记29:1–36; 30:22–30; 利未记8:1–36);因为“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成圣”表示发出的神性;正是神性良善进行神圣,神性真理则是那由此成圣的。

“圣洁或神圣”这个词论及仁爱,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天使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有的天使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有的则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前者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他们因处于对主之爱而被称为义;而后者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是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天使,这些天使因处于对邻之仁而被称为圣。有两种爱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天堂由此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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