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示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示良善,而“擦亮的铜”表示属世真理的良善,或属世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人子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表示这良善,是由于对应关系。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是指属天神性,人子的“眼”和束金带的“胸”是指属灵神性,人子的“脚”是指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其中,那些处于主的属天神性的人构成头,那些处于属灵神性的人构成身体,那些处于属世神性的人构成脚。因此,由于每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像而被造的,所以他里面有这三个层级,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这人成为一位天使,或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终端天堂的天使。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尤其第3部分,其中我们论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里面的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故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162, 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都像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正因主的神性以它们来代表,所以天使和基路伯才看起来是这样。
主的教会在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以赛亚书: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因此,他们俯伏在主的脚前崇拜(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 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示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当属世人被洁净时,整个人也被洁净了,如《属天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所大量说明的。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视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应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被洁净了。
由于“脚”是指属世人,或人的属世层,它若没有被清洗或洁净,就会扭曲一切,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丢进不灭的火中。(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34:18-19; 但以理书7:7, 19; 以及其它地方)也是这个意思。
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脚”也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大量论述了这一点,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由此甚至成为终端中的圣言(AR 98-100节);但这个奥秘是给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的。
主的属世神性也由摩西被吩咐在旷野所立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伤的人,一望这铜蛇,都会得到医治(民数记21:6, 8-9)。这“铜蛇”表示主的属世神性,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凡仰望它的人都会得救: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这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以及“擦亮的铜”表示良善方面的属世人或属世层(参看AR 755节)。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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