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示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示良善,而“擦亮的铜”表示属世真理的良善,或属世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人子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表示这良善,是由于对应关系。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是指属天神性,人子的“眼”和束金带的“胸”是指属灵神性,人子的“脚”是指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其中,那些处于主的属天神性的人构成头,那些处于属灵神性的人构成身体,那些处于属世神性的人构成脚。因此,由于每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像而被造的,所以他里面有这三个层级,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这人成为一位天使,或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终端天堂的天使。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尤其第3部分,其中我们论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里面的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故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162, 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都像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正因主的神性以它们来代表,所以天使和基路伯才看起来是这样。
主的教会在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以赛亚书: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因此,他们俯伏在主的脚前崇拜(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 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示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当属世人被洁净时,整个人也被洁净了,如《属天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所大量说明的。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视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应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被洁净了。
由于“脚”是指属世人,或人的属世层,它若没有被清洗或洁净,就会扭曲一切,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丢进不灭的火中。(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34:18-19; 但以理书7:7, 19; 以及其它地方)也是这个意思。
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脚”也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大量论述了这一点,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由此甚至成为终端中的圣言(AR 98-100节);但这个奥秘是给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的。
主的属世神性也由摩西被吩咐在旷野所立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伤的人,一望这铜蛇,都会得到医治(民数记21:6, 8-9)。这“铜蛇”表示主的属世神性,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凡仰望它的人都会得救: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这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以及“擦亮的铜”表示良善方面的属世人或属世层(参看AR 755节)。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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