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表它要驱散圣言的一切真理,直至荡然无存。“圣城”表示圣耶路撒冷,“圣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新教会,因为“圣”(holy)论及神性真理(173节);“城”表示教义(194节);因此,“践踏”这城或城市表示驱散其教义的真理;“四十二个月”表示直到结束,就是荡然无存之时;教义的真理是指出于圣言的真理,因为教会的教义,以及与教会相关的一切皆源于此。如今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就是如此驱散圣言的真理,因而驱散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在本章以“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来描述,因为他“杀了两个见证人”(7节),也可从附于每一章末尾的灵界记事看出来。
“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到结束,并且直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荡然无存,因为“四十二”与“六周”表示同样的事物,六乘以七就是四十二,而“六周”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因为“六”就具有这种含义,“一周”表示状态,“第七周”表示一个神圣状态,也就是当主开始掌权时,教会的一个新状态。在以下经文中,“四十二”具有同样的含义:
又赐给从海里上来的兽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继续四十二个月。(启示录13:5,参看583节)
“六”之所以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是因为“三”就具有这种含义(n. 505),“六”是“三”的两倍;一个数字翻倍后仍具有和原数一样的含义;此外,“四十二”这个数字和“三个半”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经上之所以提到“月”,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如以赛亚书66:23;启示录22:1,2;创世记29:14;民数记11:18-20;申命记21:11,13)。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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