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86

486.“天使站在旁

486.“天使站在旁边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表示主的同在和吩咐,他要看到并得知新天堂里的教会状态。“天使”是指主(在此处如在AR 5, 415节,以及其它地方一样),因为天使从不凭自己做什么,只凭主做事;因此,他说“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启11:3),这些人是主的见证人。“站在旁边”表示主的同在;“说”表示祂的吩咐;“起来量一量”表示看到并得知;下面我们会看到,“量”表示知道并细查某个状态的品质。“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表示新天堂里的教会状态;“殿”表示在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AR 191节);“祭坛”表示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AR 392节);“礼拜的人”表示在源于这两者的敬拜方面的教会。“礼拜的人”在此表示崇拜,也就是敬拜,因为灵义是从这些人中抽象出来的(AR 78, 79, 96节);这就是现在这段经文的情况,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约翰被告知去“量一量”礼拜的人;因为这三样事物构成教会,即:教义的真理、爱之良善和源于它们的敬拜。
所指的,正是新天堂里的教会,这一点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启11:19),经上说:“神的殿在天上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约柜。”本章开头提及“量殿”,是为了可以看到并知道,在天上的教会与世上的教会结合之前,天上的教会状态。“不用量的殿外的院子”表示世上的教会,因为“它已经给了外邦人”(启11:2);然后,这个教会被描述为“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启11:7, 8);但后来“那大城倒塌了”(启11:13);由此可知,这个教会“成了主的”(启11:15和随后几节经文)。要知道,在天堂里和地上都有一个教会;它们就像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构成一体;因此,主首先在天堂里提供教会,再从它那里或通过它提供地上的教会;这就是为何经上说:
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新天降下。(启示录21:1, 2)
“新天”是指由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如接下来的章节所经常描述的。
“量”表示知道并细查品质;因为“尺寸”(a measure)表示一个事物或状态的品质;这品质由新耶路撒冷的一切尺寸(启示录21章),和出现在那里的这些话来表示:
天使拿着一根金芦苇量那城和城门;又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5, 17)。
由于“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所以很明显,“量”它和属于它的事物表示知道品质。在以西结书,“量”所表相同,在那里,经上说:
天使量了神的房屋、殿、祭坛、院子和内室。(以西结书40:3-17; 41:1-5, 13-14, 22; 42-43)
他又量众水(以西结书47:3-5)。故经上说:
将形状指示以色列家,使他们因自己的罪孽惭愧;他们要量形状、出入之处和一切形状,使他们遵守一切形状。(以西结书43:10, 11)
在以下经文中,“量”所表相同;撒迦利亚书:
我举目观看,看哪,有一人手拿量绳;我说,你往哪里去?他说,要去量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 2)
哈巴谷书:
他站立,量了大地。(哈巴谷书3:6)
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测诸天,用秤称大山,用天平称小山。(以赛亚书40:12)
约伯记:
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是谁定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约伯记38:4, 5)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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