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对此,我补充发生在灵界的三件难忘的事。第一件难忘的事: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好像磨坊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起初,我想知道它是什么,但后来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推磨”是指从圣言寻求可用于教义的东西(AR 794节)。因此,我朝听见声音的地方走去;当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我看到地上有一种拱形屋顶或拱形石窟,有一个入口通过一个洞穴通向它。看到它,我就下来进去了。看哪!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中间,他把圣言举到他面前,从中寻找可用于他教义的东西。到处都是纸条,上面记录着对他有用的东西。隔壁房间有抄写员,他们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抄到一整张纸上。我先问他周围的书。他说,它们都是论述称义之信的,来自瑞典和丹麦的书论述深刻,来自德国的书论述得更深刻,来自英国的书论述得还要更深刻,而来自荷兰的书论述得最深刻。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分歧,但在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后来,他对我说,他现在正从圣言中收集称义之信的这第一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孽而放弃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就要有人做出补偿、和解、挽回和调和,要把公义的定罪担在自己身上,这是神性的必要性;而这事只有祂的独生子才能做到;这事完成之后,通向父神的道路就为了圣子的缘故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是合乎一切理性的。若不相信圣子的功德,父神怎能被靠近呢?我刚刚又发现,这同样合乎圣经。”
听到这话,我对他声称这既“合乎理性”,也“合乎圣经”感到震惊;而事实上,正如我明确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热情高涨地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敞开心扉说:“认为父神放弃了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不是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放弃恩典就是放弃祂的神性本质,放弃祂的神性本质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所以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神的恩典,就可能会失去它;但神永远不会失去祂的恩典。如果恩典离开神,那么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都完了,以至于人在各个方面都不再是人。因此,神的恩典会存到永远,不仅向天使和世人存到永远,而且也向魔鬼本身存到永远。既然这合乎理性,你为什么说只有通过相信圣子的功德才能接近父神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可以永远接近。
“但你为何说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接近父神呢?为何不通过圣子接近父神?难道圣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去找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吗?在地上,有谁能直接觐见皇帝、国王,或首领呢?不是必须有一个人来引见和介绍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人引到父那里,若不藉着祂,就不可能有(通向父神的)道路吗?现在查圣经,你就会看到,这符合圣经,而你通往父的道路违背圣经,就像违背理性一样。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在父怀里的主(唯独主在父里面),这是一种无礼的行为。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吗?”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声叫抄写员把我赶出去。当我主动快速离开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就扔到我身后的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第二件难忘的事: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但这次听上去像是两块磨石在互相研磨。我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那声音渐渐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狭窄的入口往下斜斜地通向一种圆顶或屋顶建筑,这种建筑被分成若干小隔间。每个隔间里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中搜集支持信的证据。其中,一个搜集,一个写下来;并且这一过程交替进行。我走到一个隔间,站在门口问:“你们在搜集和写什么?”他们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这是称义、复活和得救的信本身,是基督教教义的主要信条。”听到这里,我对其中一个人说:“当这信被引入一个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请告诉我这一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说:“就在一个人因受诅咒的痛苦而被驱使去思想基督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并充满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他因想到这一切而转向父神并祈祷的那一刻,该行为的一个迹象就存在了。”
然后,我说:“原来行为是这样发生的,这就是那一时刻。”我问:“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这一行为所说的这些话,即:人的任何东西都无助于它,或说人里面没有任何东西能与它合作,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那样呢?或者,就这一行为而言,这个人根本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应用并适应它。请告诉我,这如何与你的说法一致?因为你说,就在此人想到律法的正当权利或审判,想到他的诅咒或定罪被基督除去,想到他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怀的信心,他因想到这一切而转向父神并祈祷的时候,这个行为就发生了;这一切都是这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但他说:“这个人不是主动,而是被动做这一切的。”
我回答说:“一个人怎能被动思考、拥有信心,并祈祷呢?剥夺一个人的主动或回应能力,不也同时剥夺了他的接受能力,从而剥夺了他自己的一切,以及与这一切同在的这个行为本身了吗?那么,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为理智实体1,或臆造想象的纯粹理想或理论了吗?我知道你不会随同一些人认为,这种行为只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才有可能发生,他们对信在他们里面的灌输一无所知。这些人不妨掷个骰子,来看看它是否发生了。因此,我的朋友,请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若没有这种合作,你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主要信条的信之行为,无非是罗得妻子所变成的雕像,当被文士的笔或指甲刮擦时,只有盐的微弱声音,或像干盐一样发出丁当声(路加福音17:32)。我说这话是因为,就这种行为而言,你正在把自己变得像雕像一样。”当我说这话时,那人站起来,操起烛台竭尽全力朝我脸上砸过来。但这时,蜡烛突然灭了,房间变得一片漆黑,因此他把灯台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着走了。
1.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第三件难忘的事: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仿佛流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个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群人聚集的声音。这时,只见有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房子的四围是一堵墙,我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那里发出的。我走近了,发现那里有一个看门人,就问他谁在里面。他说,他们是最有智慧的人,正在对超自然事物,或形而上学的主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这样说。我问我是否可以进去。他说,可以,只要我什么都别说。“我可以让你进去”,他说,“因为我有权让与我一起站在门口的外邦人进去。”因此,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台;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仰的奥秘。当时提交讨论的问题或命题是:一个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说,宗教的良善是指有助于救赎的良善。
这是一场激烈的讨论;但那些声称人在信的状态下,或在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只是道德、文明或政治的良善,这些良善对救赎没有任何贡献,只有信才能做出贡献的人占了上风。他们是这样来证实的:“人的任何作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赎不是单靠基督的功德,或说基督的功德不是救赎的唯一途径吗?人的运作怎能与圣灵的运作结合呢?圣灵不是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成就一切吗?不是唯独这三个要素在信的行为中使人得救吗?在信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不还是唯独这三个要素继续使人得救吗?因此,一个人所行的任何额外的良善都决不能被称为宗教的良善;正如我们所说的,惟有宗教的良善才有助于救赎。然而,如果有人为了救赎而实行这良善,那么它更应该被称为宗教的邪恶。”
门口有两个外邦人站在看门人旁边;他们听了这话就彼此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为了神,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向邻舍行善就是我们所说的宗教?”其中一个人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使他们变得愚蠢。”于是,他们就问看门人:“这些人是谁?”看门人说:“他们是智慧的基督徒。”对此,他们回答说:“胡说,你在骗我们;他们是戏剧演员;这是他们的说话方式。”然后我就走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头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它成了一片沼泽。
我所看到和听到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同时清醒的状态下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将我的灵和身体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至于我可以同时在这两者中。在主的神性支持之下,我来到这些房子或住所,当时他们认真思考了这些主题,并且事情照着刚才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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