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对此,我补充三则记事,这些事都是在灵界发生的。记事一: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有如同碾磨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刚开始,我纳闷这会是什么,但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能用于教义之物(794节)。于是,我就靠近听见声音的地方。待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石窟,接近它要穿过一个洞穴。一看到这洞穴我便下来进去了。瞧!那里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圣言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经文。到处都是纸条,他将满足其目的的经文就抄在这些纸条上。隔壁房间有几个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出自瑞典和丹麦的那些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而荷兰的书将它论述得最深奥。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全都一致。后来,他对我说,他正从圣言收集第一个信条,也就是称义之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的需求是:要有一个能担当起公义的诅咒之人做出补偿、和解,安抚和代求,并且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才能成就;还有,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能怎样靠近父神?我刚刚又发现,这也符合圣经。”
听到这里,我对他竟然声称这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震惊。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越发激动,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也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恩典离开神,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全完了,以致人不再是人,丝毫不是。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不仅面向天使和世人,还面向魔鬼本身。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有永恒的通道。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接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接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首领?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世人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藉着祂,靠近父是不可能的?查考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而你靠近父的方式正如违背理性那样违背圣经。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是妄自尊大。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记事二: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不过这次听上去像两块磨石在互相摩擦。我靠近那声音,它就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搜集支持信的证据。一个搜集,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靠近其中一间,站在门口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回答是:“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它是称义、复活、得救的信本身,也是基督教界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当这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烦请告诉我这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是瞬间的,就在因被诅咒而痛苦的这个人想到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以此在思想上来到父神那里祷告之时。”
然后,我说:“就算是这样,这行为是瞬间的。”我问道:“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该行为的说法,即:人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它,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并且此人在这行为方面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此人想到律法的公正,想到基督已除去他的谴责,想到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凭的信心,并且在想到这一切时他到父那里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而所有这些事却是由这个人貌似凭自己而做出的。”但他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被动做的。”
于是,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或祷告呢?如果拿走人的主动或回应,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从而拿走一切事物和同这一切事物一起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作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某种纯想象的事物了吗?我知道你不会和某些人那样,认为这样的行为只可发生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而他们对那信注入到自己里面一无所知。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来查明事情是否如此。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缺乏这种合作,你们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首要事物的信之行为,无非就是罗得之妻的雕像,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就像干盐那样叮当作响(路加福音17:32)。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我话音刚落,他就站起来,操起烛台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只剩下一片漆黑,他便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记事三: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里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大群人聚集的声音。就在这时,只见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四围有墙。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幢房子传出来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便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就超自然的话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而这种方式说话。于是,我说:“我可以进去吗?”他说可以,“只是千万别说话。我可以放你进去,因为作为恩赐,我可以让外邦人和我一同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高起来的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议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强调,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声称,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的善事,只不过是道德、社会或政治的,丝毫无助于救恩,而这信才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是这样证实的:“人的任何行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恩不是单单靠着基督的功德吗?人的作工怎能与圣灵的作工结合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成就一切吗?在信的行为上,不是唯独这三者施行拯救吗?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唯独施行拯救的,不还是这三者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正如前面说的,宗教良善才有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那么这善倒不如被称作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在入口处站在守门人旁边的两个外邦人听了这些话,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通过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问守门人:“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你在骗我们吧,”他们答道;“从他们谈论的方式看,他们分明是演员。”于是,我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我观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那里已成为一片沼泽。
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皆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所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已将我的灵与身体联结起来,以致我同时处于这二者(即灵与身体)中。我来到这些住所,以及赶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并且照着所描述的那样发生,这一切都主的神性主办的。
254.“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比较像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主自己时,是指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由于这个过程通过试探和胜利实现,所以经上说“就如我得了胜”。主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而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1, 293, 302节)。“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为“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天上;“宝座”表示天堂,如前所述。主在众天堂的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它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节)。
当主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时,之所以在教会成员与主自己之间作一个对比,是因为主在世上的生活就是一个榜样,教会成员要照着这个榜样生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6, 17)
这就是为何在其它地方,主将自己与其他人作对比,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诫命,住在祂的爱里。(约翰福音15:9, 10)
又:
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翰福音17:16, 18)
又: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翰福音20:21)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4, 26)
主论到祂与人的结合,就如同论到祂与父的结合,也就是说,如同论到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结合,因为主不与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结合,只与同人在一起的祂自己的东西结合。主移除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赋予祂自己的东西,并住在里面。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如从念给那些靠近圣餐之人的祷文和劝诫所清楚看到的,其中有这些话:我们若怀着一颗真正忏悔的心和活的信仰领受圣餐(因为这时,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基督,并基督与我们就为一(也可参看约翰福音6:56)。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11—12节)的说明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由此可知,由于天使和世人所接受的主的神性构成他们里面的天堂和教会,所以他们与主为一,正如主与父为一。
为了更清楚地知道当如何理解主所说的这句话,即“祂在祂父的宝座上与父同坐”,必须知道,“神的宝座”是天堂,如前所示,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却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主自己不在天堂中,而是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祂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太阳的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圣火”表示神性之爱。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的光因是属灵之光,故是神性真理;热因是属灵之热,故是神性良善。后者,即神性良善由“天上的父”来表示。主是天堂的太阳,由此发出的光和热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HH 7–1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天上的父”和“天父”表示什么,如在马太福音:
要善待你们的仇敌,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4, 45)
又: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天上的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48)
又:
你们虽然邪恶,尚且知道拿好礼物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马太福音7:11)
又:
惟独遵行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7:21)
又:
一切植物,若不是天父栽种的,必要连根拔除。(马太福音15:13)
以及在其它地方(如在马太福音5:16; 6:1, 6, 8; 12:50; 16:17; 18:14, 19, 35; 马可福音11:25, 26; 路加福音11:13)。
“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因为他们的天使常见我在天上的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他们见在天上的父的面”表示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看不到祂的面,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5:37; 6:46)
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看出来: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显然,没有人被禁止称呼他在地上的父亲为“父”,主在此也没有禁止;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并且除了那一位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主这样说话,是因为在新旧约圣言中,“父”在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也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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