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对此,我补充三则记事,这些事都是在灵界发生的。记事一: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有如同碾磨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刚开始,我纳闷这会是什么,但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能用于教义之物(794节)。于是,我就靠近听见声音的地方。待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石窟,接近它要穿过一个洞穴。一看到这洞穴我便下来进去了。瞧!那里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圣言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经文。到处都是纸条,他将满足其目的的经文就抄在这些纸条上。隔壁房间有几个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出自瑞典和丹麦的那些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而荷兰的书将它论述得最深奥。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全都一致。后来,他对我说,他正从圣言收集第一个信条,也就是称义之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的需求是:要有一个能担当起公义的诅咒之人做出补偿、和解,安抚和代求,并且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才能成就;还有,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能怎样靠近父神?我刚刚又发现,这也符合圣经。”
听到这里,我对他竟然声称这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震惊。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越发激动,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也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恩典离开神,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全完了,以致人不再是人,丝毫不是。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不仅面向天使和世人,还面向魔鬼本身。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有永恒的通道。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接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接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首领?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世人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藉着祂,靠近父是不可能的?查考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而你靠近父的方式正如违背理性那样违背圣经。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是妄自尊大。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记事二: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不过这次听上去像两块磨石在互相摩擦。我靠近那声音,它就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搜集支持信的证据。一个搜集,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靠近其中一间,站在门口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回答是:“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它是称义、复活、得救的信本身,也是基督教界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当这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烦请告诉我这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是瞬间的,就在因被诅咒而痛苦的这个人想到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以此在思想上来到父神那里祷告之时。”
然后,我说:“就算是这样,这行为是瞬间的。”我问道:“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该行为的说法,即:人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它,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并且此人在这行为方面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此人想到律法的公正,想到基督已除去他的谴责,想到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凭的信心,并且在想到这一切时他到父那里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而所有这些事却是由这个人貌似凭自己而做出的。”但他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被动做的。”
于是,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或祷告呢?如果拿走人的主动或回应,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从而拿走一切事物和同这一切事物一起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作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某种纯想象的事物了吗?我知道你不会和某些人那样,认为这样的行为只可发生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而他们对那信注入到自己里面一无所知。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来查明事情是否如此。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缺乏这种合作,你们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首要事物的信之行为,无非就是罗得之妻的雕像,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就像干盐那样叮当作响(路加福音17:32)。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我话音刚落,他就站起来,操起烛台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只剩下一片漆黑,他便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记事三: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里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大群人聚集的声音。就在这时,只见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四围有墙。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幢房子传出来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便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就超自然的话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而这种方式说话。于是,我说:“我可以进去吗?”他说可以,“只是千万别说话。我可以放你进去,因为作为恩赐,我可以让外邦人和我一同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高起来的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议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强调,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声称,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的善事,只不过是道德、社会或政治的,丝毫无助于救恩,而这信才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是这样证实的:“人的任何行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恩不是单单靠着基督的功德吗?人的作工怎能与圣灵的作工结合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成就一切吗?在信的行为上,不是唯独这三者施行拯救吗?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唯独施行拯救的,不还是这三者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正如前面说的,宗教良善才有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那么这善倒不如被称作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在入口处站在守门人旁边的两个外邦人听了这些话,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通过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问守门人:“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你在骗我们吧,”他们答道;“从他们谈论的方式看,他们分明是演员。”于是,我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我观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那里已成为一片沼泽。
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皆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所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已将我的灵与身体联结起来,以致我同时处于这二者(即灵与身体)中。我来到这些住所,以及赶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并且照着所描述的那样发生,这一切都主的神性主办的。
239a.“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这从“瞎眼”和“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就会解释这一点;“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因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也会解释这一点。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即:唯信,或无仁之信,完全住在记忆中,丝毫不住在理解力中;因此,那些将理解力从信的事物中移除的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而理解力却与它们毫不相干;因此,他们能说凡他们所愿意的任何话,即便是最虚假的,只要他们知道如何从圣言的字义引用证明它的东西,而他们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这谎言里面就隐藏着某种类似人人都要将其言论所挂靠到的教皇法令的东西,从而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知道并看见一切,而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因此,那些看不见,也就是不理解自己所信的东西之人就是“瞎眼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他们不能通过属于信的事物完善生活;因为理解力是进入人生活的途径;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变得属灵。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用理解力来看见真理,从而接受它们;他们不接受他们没有用理解力来看到的东西;若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必须有信,尽管他们没有看见,也不理解,他们就会转身离开,说:“这怎么可能?我相信我看见或理解的东西;但我不能相信我没有看见,也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可能是摧毁属灵生命的虚假。”
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他们完全不知道对邻舍之仁,因而完全不知道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来自仁爱,没有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因此,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无助于救恩,唯信得救的人完全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属灵良善及其被称为仁爱的情感是人的属灵生命,没有属灵生命,就没有信。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这是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的结果,因为当他们声称,当有信时,自己就变得公义,或称义了;他们对称义的理解是,他们不会因他们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而受到谴责或被定罪,因为他们已经与神和解了;因此,他们相信,恶人和善人一样可以得救,只要他们接受信,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因为这一点是从与他们的原则的联系中推论出来的。该教义的秘密就在于,他们说的是由唯独对圣子所促成的父神的和解的信产生,而不是由人生活的任何东西,或由他的仁爱情感产生的称义的渐进步骤;他们将这信称为信心或倚靠、得救之信本身。他们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在他们所声称的信心中,从内在所感知到,或出现的东西没有源于属灵情感的任何东西在里面,只有源于对逃脱诅咒的喜乐的属世思维的东西在里面。
此外,那些对仁之良善一无所知的人没有对良善的意愿,那些对这种良善一无所知的人对邪恶也一无所知,因为良善揭示邪恶;因此,这些人既不能检查自己,也不能看见自己的邪恶,从而避开并弃绝它们。因此,他们放松对自己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约束,只出于害怕法律,以及名声、荣誉、利益和生命的丧失而注意避免作恶。这就是为何当这些人变成灵人,这些惧怕被除去时,他们就与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像魔鬼那样思考和意愿,因为他们在世上就是如此思考的;事实上,正是人里面的灵在思考。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不是这种情况。
再者,那些相信自己唯信称义的人以为他们被神引导,因而他们所行的是良善。他们说,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否则,良善就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知道,人那一方应该有接受,而这种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留意自己的思维和意图,因而留意自己的行为,然后停止邪恶,实行良善;当他关注他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并照之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除非人如此行,否则他这一方就没有接受,因而没有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主在圣言中的一切戒律有什么用呢?人能这样做,这一点也是靠着主,因为每个人都从主的神性同在,以及祂被接受的渴望中获得这种能力。总之,除非人以其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以其信和爱来接受,否则就没有他那一方的接受,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但当对思维的一切约束都被丢弃时,祂无法流入;只有当来自欲望的思维和意图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约束时,祂才能流入。
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祂自己以本章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开门”是指人这一方的接受,如刚才所述。主在圣言的别处也教导了这一点,如约翰福音: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3, 24)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马可福音: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又领受,并且结实。(马可福音4:20)
正是人那一方的接受使他与主结合,从而把他变成属灵的,所以当主说这些话时,祂喊着说:
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9; 马可福音4:9; 路加福音8:8)
239b.“瞎眼的”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表示那些因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想在此引用其中一些经文,从中可以看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而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因此,属世的圣言字义拥有一个珍藏在它里面的灵义。“瞎眼的或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或重建;“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的聋子”表示那些愿意服从真理,因而过一种良善生活,但因没有圣言而不能的人;“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因无知而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那时他们必理解。显然,所指的并不是字面上的聋子和瞎子。
同一先知书: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4–6)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说明那时,那些信祂的人将得救。“瞎子的眼必打开”表示那时,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将理解;“聋子的耳必开通”表示那时,那些没有对良善的感知和意愿的人将在良善上服从和生活。故经上说:“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旷野”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水”表示真理,“河”表示源于真理的聪明。
又:
我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的建立。“祂必开瞎子的眼”表示那时,那些以前处于无知的人将理解真理;“祂必领被囚的出监狱”表示他们将从无知和虚假中被领出来。“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表示神性本身将取得一个人身。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此处“瞎子”也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的人;他们被引到不知道的道和路上表示他们将要接受的真理之真理和良善;“我要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表示对无知的虚假的驱散,以及光照。
又:
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你要将有眼而瞎的民带出来,有耳而聋的带出来。(以赛亚书43:5–8)
这些话也论及主在外邦人或列族当中的教会的建立;“从东、西、北、南领种来”表示所有人,无论他们属哪个宗教;因为“东”和“西”表示爱之良善清晰和模糊的地方;“北”和“南”表示信之真理处于模糊和光明的地方。此处所指的是那些由于无知而处于模糊的人,因为经上说:“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众子”,那些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众女”;“从远方”和“从地极”表示那些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遥远的人。“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表示所有承认主的人都将被主接受和改造。他们就是此处“有眼而瞎的,有耳而聋的”所表示的人。
又: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是黑暗;我们在幽暗中行走,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 10)
此处“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黑暗”和“幽暗”表示虚假;“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是指因虚假而犯错或迷失,尽管他们可以处在来自圣言的光中。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他们是不知道,不知道明白的牧人。(以赛亚书56:10, 11)
此处“瞎眼的”也表示那些不理解真理的人,尽管他们拥有圣言;“瞎眼的”明显表示这些人,因为经上说:“他们不知道,不知道明白。”
耶利米书:
我必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他们当中有瞎子,瘸子;他们要哭泣而来,我要以恳求领他们;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8, 9)
“北方之地”是指无知的虚假盛行的地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瞎子”;“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表示他们被引入真理。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锡安使火着起,吞灭了锡安的根基,这都因她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1, 13, 14)
此处“锡安”是指教会;“吞灭她根基的火”是指将要驱散一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自我之爱;“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是指那些教导真理和良善之人的败坏;“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表示他们将因此不明白任何真理。玷污他们的“血”是指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和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表示通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亵渎。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疯狂击打骑马的;我要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聪明人。这清楚表明“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和“以疯狂击打骑马的”表示什么。“马”表示理解力(参看小册子《白马》,1–6节)。
诗篇: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篇146:7, 8)
那些处于虚假,并渴望从它们当中被释放的人被称为“被囚的”;“瞎子”是指那些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开他们的眼”是指使他们理解。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39, 40)
“瞎了眼,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明显表示不理解真理。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而成为瞎子。他们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看不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因没有圣言而不知道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外邦人;但“看得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拥有圣言的人,因而表示犹太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反而成为瞎子”;但论到前者,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经上之所以说“他们的罪还在”,是因为他们说,他们不是瞎眼的,而是看得见;原因在于,他们虽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却不愿看见并承认真理,因而也不愿看见并承认主。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人当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为领瞎子的瞎子(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以及瞎眼领路的,愚蠢瞎眼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约翰福音:
耶稣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耶稣对门徒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于是他去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1, 5–7)
没有人能明白为何主如此行,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就内义或灵义而言,“生来瞎眼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因而无法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或从圣言被教导的人。主用地上的唾沫所和的“泥”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改造;“地”是指圣言所在的教会;“泥”是指形成的终端神性;“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是指由此赋予对真理的理解;“西罗亚池子”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那里“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得以洁净。这就是这段经文所表示的,迄今为止,这一点一直是隐藏的。“地”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6, 10570节);“泥”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因而表示形成的良善(AC 1300, 6669节);“西罗亚池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以赛亚书8:6);耶路撒冷的池子一般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以赛亚书22:9, 11)。
马可福音:
耶稣来到伯赛大,他们带一个瞎子来,求耶稣摸他。耶稣手拉着瞎子,领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问他看见什么没有。他往上一看,说,我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随后耶稣又按手在他眼睛上,叫他往上看;那时他就复原了,样样都看得清楚了。(马可福音8:22–27)
至于这些话涉及什么,这一点只能从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得知;人若不理解这一切,就只能看见所做的这些事,并且对此的思维或许是纯属世的;但主在世上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都包含按顺序从最高到终端、因而完全的属灵事物,一切神迹和对它们的描述也是如此。主所恢复看见的瞎子表示属灵的瞎子,就是那些不知道和理解真理的人。此处提到的瞎子之所以被领到村外,是因为“伯赛大”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吐唾沫在他眼睛上”和前面提到的“用唾沫和泥”具有类似含义;后来主摸他的眼睛表示主从神性光照他;正因如此,瞎子刚开始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这句话表示凭字义而对真理的一般和模糊的感知;“树”也表示知识,“行走”表示生活。“主摸了他之后,他样样都看得清楚了”表示从主被教导和光照之后,他理解了真理;这种含义就包含在这些话中,并被天使感知到。“伯赛大”这个村或镇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这一点从马太福音(11:21)和路加福音(10:13)清楚看出来;“摸”表示传递和转移,但在此表示光照,因为被摸的,是眼睛(参看AE 79节)。“树”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2722, 2972, 7692节);“行走”表示生活(AC 519, 1794, 8417, 8420节; AE 97节)。
239c.此外,主所治愈的一切“瞎子”都表示那些处于无知,却接受主,并通过圣言被祂光照的人;一般来说,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因此,祂的神迹是神性,因为正是神性从最初行动,并将这些事物呈现在终端。由此清楚可知,主所治愈的“瞎子”表示什么(关于他们,参看马太福音9:27–31; 12:22;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10:46–52; 路加福音7:21-33; 18:35–43)。
由于“瞎子”表示那些没有真理的知识,从而不理解真理的人,所以在赋予以色列人的法律和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在亚伦或利未人的子孙中,凡瞎眼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也就是献祭。(利未记21:18)
利未记:
瞎眼的都不可献上。(利未记22:22; 申命记15:21)
又:
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
申命记: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
之所以制定这些律法,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的一切事物或仪式都代表属灵事物,它们对应于这些属灵事物。因此,下面的诅咒也是向那些不守诫命的人宣告的,摩西五经: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耶和华必用癫狂,瞎眼和内心的惊愕击打你;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幽暗中摸索一样。(申命记28:15, 28, 29)
这些话也表示那些不通过遵行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那些事而听从主的声音之人必受到属灵的瞎眼和惊愕的击打。属灵的眼瞎和属灵的内心惊愕是指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午间摸索”是指在教会,就是真理之光通过圣言被赐下的地方,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午间”表示真理在光中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9642节;《天堂与地狱》,148—149,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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