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对此,我补充三则记事,这些事都是在灵界发生的。记事一: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有如同碾磨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刚开始,我纳闷这会是什么,但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能用于教义之物(794节)。于是,我就靠近听见声音的地方。待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石窟,接近它要穿过一个洞穴。一看到这洞穴我便下来进去了。瞧!那里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圣言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经文。到处都是纸条,他将满足其目的的经文就抄在这些纸条上。隔壁房间有几个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出自瑞典和丹麦的那些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而荷兰的书将它论述得最深奥。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全都一致。后来,他对我说,他正从圣言收集第一个信条,也就是称义之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的需求是:要有一个能担当起公义的诅咒之人做出补偿、和解,安抚和代求,并且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才能成就;还有,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能怎样靠近父神?我刚刚又发现,这也符合圣经。”
听到这里,我对他竟然声称这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震惊。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越发激动,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也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恩典离开神,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全完了,以致人不再是人,丝毫不是。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不仅面向天使和世人,还面向魔鬼本身。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有永恒的通道。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接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接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首领?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世人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藉着祂,靠近父是不可能的?查考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而你靠近父的方式正如违背理性那样违背圣经。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是妄自尊大。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记事二: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不过这次听上去像两块磨石在互相摩擦。我靠近那声音,它就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搜集支持信的证据。一个搜集,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靠近其中一间,站在门口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回答是:“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它是称义、复活、得救的信本身,也是基督教界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当这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烦请告诉我这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是瞬间的,就在因被诅咒而痛苦的这个人想到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以此在思想上来到父神那里祷告之时。”
然后,我说:“就算是这样,这行为是瞬间的。”我问道:“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该行为的说法,即:人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它,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并且此人在这行为方面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此人想到律法的公正,想到基督已除去他的谴责,想到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凭的信心,并且在想到这一切时他到父那里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而所有这些事却是由这个人貌似凭自己而做出的。”但他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被动做的。”
于是,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或祷告呢?如果拿走人的主动或回应,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从而拿走一切事物和同这一切事物一起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作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某种纯想象的事物了吗?我知道你不会和某些人那样,认为这样的行为只可发生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而他们对那信注入到自己里面一无所知。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来查明事情是否如此。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缺乏这种合作,你们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首要事物的信之行为,无非就是罗得之妻的雕像,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就像干盐那样叮当作响(路加福音17:32)。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我话音刚落,他就站起来,操起烛台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只剩下一片漆黑,他便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记事三: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里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大群人聚集的声音。就在这时,只见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四围有墙。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幢房子传出来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便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就超自然的话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而这种方式说话。于是,我说:“我可以进去吗?”他说可以,“只是千万别说话。我可以放你进去,因为作为恩赐,我可以让外邦人和我一同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高起来的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议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强调,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声称,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的善事,只不过是道德、社会或政治的,丝毫无助于救恩,而这信才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是这样证实的:“人的任何行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恩不是单单靠着基督的功德吗?人的作工怎能与圣灵的作工结合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成就一切吗?在信的行为上,不是唯独这三者施行拯救吗?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唯独施行拯救的,不还是这三者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正如前面说的,宗教良善才有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那么这善倒不如被称作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在入口处站在守门人旁边的两个外邦人听了这些话,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通过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问守门人:“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你在骗我们吧,”他们答道;“从他们谈论的方式看,他们分明是演员。”于是,我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我观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那里已成为一片沼泽。
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皆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所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已将我的灵与身体联结起来,以致我同时处于这二者(即灵与身体)中。我来到这些住所,以及赶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并且照着所描述的那样发生,这一切都主的神性主办的。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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