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83

483.启10:11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从接下来直到第16章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然后论述了罗马天主教,后来又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因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AR 8, 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稍后我们会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舌头”表示那些从外层处于它们(即真理和良善,或邪恶和虚假)的人(AR 282节);“君王”表示那些从内层处于它们的人;因为“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AR 20, 664, 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经上特别论述那些处于内在虚假的人,所以经上说“许多君王”,许多君王表示大量的邪恶之虚假。经上提到“人民、民族、舌头、君王”,是为了可以指的是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约翰被告知,他必须“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是何品质,目的是揭露他们的虚假,从而废除它们;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是无法废除的。
“人民”(或百姓,国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了确认这一点,我们在此只引用圣言中那些一起提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因为在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和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有关,“民族”与良善有关。在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6)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以怒气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必有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诗篇: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万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 4)
又: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 以赛亚书9:2-3; 11:10; 以西结书36:15; 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2:9; 启示录5:9; 路加福音2:30-32)。

诠释启示录 #948

启15:5 948

启15:5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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