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方言、君王面前再说预言”表因为事情就是如此,所以必须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所表示的是这一切,这从下文直到十六章明显看出来,这些地方论述了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后来又论述了天主教,然后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进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8,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此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稍后将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方言”表示那些外在处于它们(即真理与良善,或邪恶与虚假)的人(282节);“君王”表示那些内在处于它们的人;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邪恶的虚假(参看20,664,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专门论述那些陷入内在虚假的人,故经上说“许多君王”,这些君王表示大量邪恶的虚假。“人民、民族、方言、君王”被提及,是能表示在教会中已然如此的所有人。约翰被吩咐“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旨在能揭露、因而废除他们的虚假;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无法被废除。
“人民”(或译百姓,民等)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而“民族”(或译国民,族,邦等)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确认这一点,我们仅引用圣言中同时提及“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得出结论,因为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相关,“民族”与良善相关。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
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6)
耶和华以瘟疫攻击众民,不得医治,祂以怒气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被拆散和掳掠的一民和分地界被践踏的一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民必荣耀你,强暴之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啊,你们要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族的首领和发令者。(以赛亚书55:4)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邦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列民愿意聚集。(诗篇47:3, 8-9)
愿万民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乐你国民的乐。(诗篇106:4,5)
各民、各族和各方言都将敬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以赛亚书9:2-3; 11:10;以西结书36:15;约珥书2:17;西番雅书2:9;启示录5:9;路加福音2:30-32)。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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