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83

483.启10:11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方言、君王面前再说预言”表因为事情就是如此,所以必须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所表示的是这一切,这从下文直到十六章明显看出来,这些地方论述了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后来又论述了天主教,然后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进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8,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此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稍后将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方言”表示那些外在处于它们(即真理与良善,或邪恶与虚假)的人(282节);“君王”表示那些内在处于它们的人;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邪恶的虚假(参看20,664,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专门论述那些陷入内在虚假的人,故经上说“许多君王”,这些君王表示大量邪恶的虚假。“人民、民族、方言、君王”被提及,是能表示在教会中已然如此的所有人。约翰被吩咐“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旨在能揭露、因而废除他们的虚假;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无法被废除。
“人民”(或译百姓,民等)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而“民族”(或译国民,族,邦等)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确认这一点,我们仅引用圣言中同时提及“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得出结论,因为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相关,“民族”与良善相关。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
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6)
耶和华以瘟疫攻击众民,不得医治,祂以怒气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被拆散和掳掠的一民和分地界被践踏的一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民必荣耀你,强暴之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啊,你们要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族的首领和发令者。(以赛亚书55:4)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邦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列民愿意聚集。(诗篇47:3, 8-9)
愿万民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乐你国民的乐。(诗篇106:4,5)
各民、各族和各方言都将敬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以赛亚书9:2-3; 11:10;以西结书36:15;约珥书2:17;西番雅书2:9;启示录5:9;路加福音2:30-32)。

诠释启示录 #128

128.“得胜的,必

128.“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的人将进入新天堂。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那些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时,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经上说“得胜的”,是因为他们是那些承受来自邪恶和虚假的属灵试探,与它们争战的人;“得胜”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如仇敌那样驯服并征服它们。但没有人会得胜,除非他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那时,工作就完成了,因为一个人会永远保持他那时的样子,也就是他的生活直到那时的样子;死亡则是它的结束。不过,没有人能得胜,唯独主能。人若以为他凭自己得胜,不是与他同在的主得胜,就不会得胜,而是跌倒;因为得胜的,是属灵的信仰,而属灵的信仰丝毫不来自人,完全来自主。至于什么是属灵的信仰,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0节),什么是属灵的试探(NJHD 187–201节)。“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指进入新天堂,这一点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何谓启示录21章所论述的新天或新天堂。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有所说明(LJ 65–72);何谓新天或新天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书有所说明(NJHD 1–7节)。但在解释启示录20-21章时会说明“第一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以及“头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是什么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20:5–6)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由此清楚可知,“第二次的死”是诅咒。因此,受它的害就是被诅咒;而另一方面,不受它的害就是被拯救。由于所有得救的人都进入新天堂,所以“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进入新天堂。关于新天堂和组成它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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