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83

483.启10:11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从接下来直到第16章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然后论述了罗马天主教,后来又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因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AR 8, 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稍后我们会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舌头”表示那些从外层处于它们(即真理和良善,或邪恶和虚假)的人(AR 282节);“君王”表示那些从内层处于它们的人;因为“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AR 20, 664, 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经上特别论述那些处于内在虚假的人,所以经上说“许多君王”,许多君王表示大量的邪恶之虚假。经上提到“人民、民族、舌头、君王”,是为了可以指的是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约翰被告知,他必须“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是何品质,目的是揭露他们的虚假,从而废除它们;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是无法废除的。
“人民”(或百姓,国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了确认这一点,我们在此只引用圣言中那些一起提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因为在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和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有关,“民族”与良善有关。在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6)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以怒气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必有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诗篇: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万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 4)
又: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 以赛亚书9:2-3; 11:10; 以西结书36:15; 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2:9; 启示录5:9; 路加福音2:30-32)。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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