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从接下来直到第16章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然后论述了罗马天主教,后来又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因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AR 8, 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稍后我们会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舌头”表示那些从外层处于它们(即真理和良善,或邪恶和虚假)的人(AR 282节);“君王”表示那些从内层处于它们的人;因为“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AR 20, 664, 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经上特别论述那些处于内在虚假的人,所以经上说“许多君王”,许多君王表示大量的邪恶之虚假。经上提到“人民、民族、舌头、君王”,是为了可以指的是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约翰被告知,他必须“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是何品质,目的是揭露他们的虚假,从而废除它们;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是无法废除的。
“人民”(或百姓,国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的人,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的人,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了确认这一点,我们在此只引用圣言中那些一起提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因为在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和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有关,“民族”与良善有关。在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又: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6)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以怒气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到那日,必有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又:
刚强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又:
耶和华必吞没遮盖所有人民之物和遮蔽所有民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又: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听。(以赛亚书34:1)
又: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又: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诗篇: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祂推翻众民的想法。(诗篇33:10)
又: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万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 4)
又: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 5)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 以赛亚书9:2-3; 11:10; 以西结书36:15; 约珥书2:17; 西番雅书2:9; 启示录5:9; 路加福音2:30-32)。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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