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1.“他对我说,你拿着吃尽了,便叫你肚子发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欣然并愉快承认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拿着小书卷”表示接受关于主的教义;“吃尽了”表示承认它;“叫肚子发苦”表示由于曲解,对它的承认是不情愿和困难的,因为“发苦”表示被曲解的真理(411节);“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对它的接受一开始是欣然并愉快的。这些事现适用于“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所表示的教义(469,472节),表示由于承认而欣然并愉快地接受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导致这教义被视为令人不快,且难以接受的曲解尤其在于:人们不承认主与父为一,尽管祂自己如此教导;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为神性,尽管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因此可以说,他们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此外还有由此延伸出来的虚假,唯信就是从这些虚假流出的,然后唯信又反过来确认这些虚假。如此大的苦味和内在抵触就是由这些虚假导致的,以致他们死后甚至不能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而提及“神性人身”这个名(294节)。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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