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睛”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力是指聪明。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智慧。但“火焰”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眼睛”表示理解力,因为它们相对应;事实上,正如眼睛凭属世之光观看,理解力凭属灵之光观看。因此,“看”论及这两者。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 7)
这些话论及主,当主降临时,祂会打开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的理解力。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以西结书:
愚昧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当听这话。(以西结书12:2)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光照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目”表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同一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所以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8, 20)
再者,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是指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圣治;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圣治,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伤害,所以论到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经上说:
它们前后都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以西结书:
载着基路伯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在下文,也就是提到“火焰”和“火”的地方,我们会看到,“火焰”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经上说,主的“眼睛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这两者的一个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经揭开了这个奥秘。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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