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成全了”表示实现,结束,然后出现。“向众先知所宣告的神的奥秘”表示主在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宣告”(传福音)表示宣告主的降临和祂的国度,因为福音是报佳音的。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了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一点将成为现实,这在圣言中也预言了,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所有这些事。
首先要说一说新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和祂国度的预言。在被称为先知书的旧约圣言中,在灵义或属灵意义上,以及属灵意义在属世意义中闪耀出来的地方,经上论述的主题都是独一的主,也就是说,在日期满足时,即当教会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时,祂的降临,教会的这种状态被称为“完结”、“荒废”、“荒凉”和“断定”(decision)。经上还论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并对它们的胜利,这些事同样构成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后来论述了新天堂的创造和新教会的建立,它们是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度。在被称为福音书的新约圣言中,尤其在启示录,经上也论述这些事。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所宣告的,正是主的国度,这一点在下一章,即第十一章,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二十四位长老就伏面拜神,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啊,我们感谢你,因为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启示录11:15-17)
但以理书以几乎和此处启示录一样的方式描述了这个奥秘,那里有这些话:
我听见那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永远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数个定期,半个定期,这一切事就都应验了;他说,但以理,你只管去,因为这些话已经封闭密封,直到末时。(但以理书12:7, 9)
“直到末时”是指甚至直到这个时候。但以理以下面这些话预言:那时,人子要得国: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各民、各族、各舌头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13, 14)
“报好信息”(传福音)表示主的降临和那时祂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报好信息的锡安哪,要登高山;报好信息的耶路撒冷啊,要极力扬声;说,看哪,你们的神;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9, 10)
又:
那报好信息、使我们听见平安,报美好的好信息、使我们听见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掌权了,他的脚在山上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那鸿书1:15)
诗篇:
要向耶和华歌唱,祝福祂的名,天天传扬祂救恩的好消息;因为耶和华来了。(诗篇96:2, 13)
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给被掳的宣告自由,宣告耶和华的美意之年。(以赛亚书61:1, 2)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看哪,你的妻子要生一个儿子,他必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在主的前面,为主预备百姓。我是加百列,奉差将这好消息报给你。(路加福音1:13, 17, 19)
又:
那天使对牧人说,不要怕;看哪,我报给你们大喜的好消息,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2:10, 11)
马太福音:
主传神国度的好消息。(马太福音4:23; 9:35; 马可福音1:14, 15; 路加福音7:22; 8:1; 9:1-2)
施洗约翰也是(路加福音3:18)。马太福音:
耶稣也对门徒说,你们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
这也是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所拥有、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经上说“神的奥秘要成全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以前没有实现的事,即:这国将属于主,或说主的国将降临,现在要实现了。事实上,犹太人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基督徒也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事实上,他们视这人身为另一个人的人身;因此,他们没有直接转向祂,或靠近祂;然而,祂却是降世的耶和华,或说正是耶和华降世。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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