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成全了”表示实现,结束,然后出现。“向众先知所宣告的神的奥秘”表示主在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宣告”(传福音)表示宣告主的降临和祂的国度,因为福音是报佳音的。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了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一点将成为现实,这在圣言中也预言了,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所有这些事。
首先要说一说新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和祂国度的预言。在被称为先知书的旧约圣言中,在灵义或属灵意义上,以及属灵意义在属世意义中闪耀出来的地方,经上论述的主题都是独一的主,也就是说,在日期满足时,即当教会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时,祂的降临,教会的这种状态被称为“完结”、“荒废”、“荒凉”和“断定”(decision)。经上还论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并对它们的胜利,这些事同样构成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后来论述了新天堂的创造和新教会的建立,它们是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度。在被称为福音书的新约圣言中,尤其在启示录,经上也论述这些事。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所宣告的,正是主的国度,这一点在下一章,即第十一章,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二十四位长老就伏面拜神,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啊,我们感谢你,因为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启示录11:15-17)
但以理书以几乎和此处启示录一样的方式描述了这个奥秘,那里有这些话:
我听见那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永远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数个定期,半个定期,这一切事就都应验了;他说,但以理,你只管去,因为这些话已经封闭密封,直到末时。(但以理书12:7, 9)
“直到末时”是指甚至直到这个时候。但以理以下面这些话预言:那时,人子要得国: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各民、各族、各舌头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13, 14)
“报好信息”(传福音)表示主的降临和那时祂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报好信息的锡安哪,要登高山;报好信息的耶路撒冷啊,要极力扬声;说,看哪,你们的神;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9, 10)
又:
那报好信息、使我们听见平安,报美好的好信息、使我们听见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掌权了,他的脚在山上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那鸿书1:15)
诗篇:
要向耶和华歌唱,祝福祂的名,天天传扬祂救恩的好消息;因为耶和华来了。(诗篇96:2, 13)
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给被掳的宣告自由,宣告耶和华的美意之年。(以赛亚书61:1, 2)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看哪,你的妻子要生一个儿子,他必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在主的前面,为主预备百姓。我是加百列,奉差将这好消息报给你。(路加福音1:13, 17, 19)
又:
那天使对牧人说,不要怕;看哪,我报给你们大喜的好消息,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2:10, 11)
马太福音:
主传神国度的好消息。(马太福音4:23; 9:35; 马可福音1:14, 15; 路加福音7:22; 8:1; 9:1-2)
施洗约翰也是(路加福音3:18)。马太福音:
耶稣也对门徒说,你们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
这也是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所拥有、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经上说“神的奥秘要成全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以前没有实现的事,即:这国将属于主,或说主的国将降临,现在要实现了。事实上,犹太人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基督徒也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事实上,他们视这人身为另一个人的人身;因此,他们没有直接转向祂,或靠近祂;然而,祂却是降世的耶和华,或说正是耶和华降世。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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