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8

478.“神的奥秘也

478.“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成全了”表示实现,结束,然后出现。“向众先知所宣告的神的奥秘”表示主在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宣告”(传福音)表示宣告主的降临和祂的国度,因为福音是报佳音的。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了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一点将成为现实,这在圣言中也预言了,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所有这些事。
首先要说一说新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和祂国度的预言。在被称为先知书的旧约圣言中,在灵义或属灵意义上,以及属灵意义在属世意义中闪耀出来的地方,经上论述的主题都是独一的主,也就是说,在日期满足时,即当教会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时,祂的降临,教会的这种状态被称为“完结”、“荒废”、“荒凉”和“断定”(decision)。经上还论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并对它们的胜利,这些事同样构成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后来论述了新天堂的创造和新教会的建立,它们是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度。在被称为福音书的新约圣言中,尤其在启示录,经上也论述这些事。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所宣告的,正是主的国度,这一点在下一章,即第十一章,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二十四位长老就伏面拜神,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啊,我们感谢你,因为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启示录11:15-17)
但以理书以几乎和此处启示录一样的方式描述了这个奥秘,那里有这些话:
我听见那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永远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数个定期,半个定期,这一切事就都应验了;他说,但以理,你只管去,因为这些话已经封闭密封,直到末时。(但以理书12:7, 9)
“直到末时”是指甚至直到这个时候。但以理以下面这些话预言:那时,人子要得国: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各民、各族、各舌头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13, 14)
“报好信息”(传福音)表示主的降临和那时祂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报好信息的锡安哪,要登高山;报好信息的耶路撒冷啊,要极力扬声;说,看哪,你们的神;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9, 10)
又:
那报好信息、使我们听见平安,报美好的好信息、使我们听见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掌权了,他的脚在山上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那鸿书1:15)
诗篇:
要向耶和华歌唱,祝福祂的名,天天传扬祂救恩的好消息;因为耶和华来了。(诗篇96:2, 13)
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给被掳的宣告自由,宣告耶和华的美意之年。(以赛亚书61:1, 2)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看哪,你的妻子要生一个儿子,他必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在主的前面,为主预备百姓。我是加百列,奉差将这好消息报给你。(路加福音1:13, 17, 19)
又:
那天使对牧人说,不要怕;看哪,我报给你们大喜的好消息,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2:10, 11)
马太福音:
主传神国度的好消息。(马太福音4:23; 9:35; 马可福音1:14, 15; 路加福音7:22; 8:1; 9:1-2)
施洗约翰也是(路加福音3:18)。马太福音:
耶稣也对门徒说,你们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
这也是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所拥有、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经上说“神的奥秘要成全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以前没有实现的事,即:这国将属于主,或说主的国将降临,现在要实现了。事实上,犹太人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基督徒也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事实上,他们视这人身为另一个人的人身;因此,他们没有直接转向祂,或靠近祂;然而,祂却是降世的耶和华,或说正是耶和华降世。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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