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成全了”表示实现,结束,然后出现。“向众先知所宣告的神的奥秘”表示主在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宣告”(传福音)表示宣告主的降临和祂的国度,因为福音是报佳音的。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了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一点将成为现实,这在圣言中也预言了,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所有这些事。
首先要说一说新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和祂国度的预言。在被称为先知书的旧约圣言中,在灵义或属灵意义上,以及属灵意义在属世意义中闪耀出来的地方,经上论述的主题都是独一的主,也就是说,在日期满足时,即当教会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时,祂的降临,教会的这种状态被称为“完结”、“荒废”、“荒凉”和“断定”(decision)。经上还论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并对它们的胜利,这些事同样构成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后来论述了新天堂的创造和新教会的建立,它们是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度。在被称为福音书的新约圣言中,尤其在启示录,经上也论述这些事。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所宣告的,正是主的国度,这一点在下一章,即第十一章,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二十四位长老就伏面拜神,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啊,我们感谢你,因为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启示录11:15-17)
但以理书以几乎和此处启示录一样的方式描述了这个奥秘,那里有这些话:
我听见那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永远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数个定期,半个定期,这一切事就都应验了;他说,但以理,你只管去,因为这些话已经封闭密封,直到末时。(但以理书12:7, 9)
“直到末时”是指甚至直到这个时候。但以理以下面这些话预言:那时,人子要得国: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各民、各族、各舌头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13, 14)
“报好信息”(传福音)表示主的降临和那时祂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报好信息的锡安哪,要登高山;报好信息的耶路撒冷啊,要极力扬声;说,看哪,你们的神;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9, 10)
又:
那报好信息、使我们听见平安,报美好的好信息、使我们听见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掌权了,他的脚在山上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那鸿书1:15)
诗篇:
要向耶和华歌唱,祝福祂的名,天天传扬祂救恩的好消息;因为耶和华来了。(诗篇96:2, 13)
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给被掳的宣告自由,宣告耶和华的美意之年。(以赛亚书61:1, 2)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看哪,你的妻子要生一个儿子,他必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在主的前面,为主预备百姓。我是加百列,奉差将这好消息报给你。(路加福音1:13, 17, 19)
又:
那天使对牧人说,不要怕;看哪,我报给你们大喜的好消息,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2:10, 11)
马太福音:
主传神国度的好消息。(马太福音4:23; 9:35; 马可福音1:14, 15; 路加福音7:22; 8:1; 9:1-2)
施洗约翰也是(路加福音3:18)。马太福音:
耶稣也对门徒说,你们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马可福音16:15)
这也是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所拥有、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经上说“神的奥秘要成全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以前没有实现的事,即:这国将属于主,或说主的国将降临,现在要实现了。事实上,犹太人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基督徒也没有实现这事,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事实上,他们视这人身为另一个人的人身;因此,他们没有直接转向祂,或靠近祂;然而,祂却是降世的耶和华,或说正是耶和华降世。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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