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6

476.“必不再有时

476.“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或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人们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时间”表示状态;此处论述的是教会,故所表示的是教会的状态。因此,“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会有教会的任何状态了。它也是指不会有任何教会,除非人们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随之而来。但如今的情况是什么呢?没有人否认有一位神,但主就是这位神却被否认了;然而,除了主之外,再没有一位神,同时三位一体在祂里面。没有人否认教会来自主,主就是救主和救赎主;但祂作为救主和救赎主,应当被直接靠近,这一点却被否认了。由此明显可知,教会即将灭亡,除非一个新教会出现,该教会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因此直接靠近祂(参看马太福音28:18)。所以“必不再有时间了”这句话,也就是不会有教会了,与本章接下来的话(启10:7)有关;而接下来的话(启10:7)又与下一章中的话(启11:15)有关;那里说到将有一个唯独来自主的教会。
“时间”(或时期、时候)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时间不是以日、周、月、年来衡量的,而是以状态,也就是灵界居民的生命进程来衡量的,他们凭状态回想过去的事;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时间”在此之所以是指教会的状态,是因为昼与夜、早与晚、夏与冬构成这个世界的时间,当以灵义来理解时,它们就构成教会的状态;因此,当这些状态不复存在时,就没有任何教会了;正当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之时,因而正当真理之光成为幽暗,良善之热成为寒冷之时,就没有教会了;这就是“不再有时间了”的意思。以下圣言经文就具有类似含义;但以理书:
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但以理书7:25)
撒迦利亚书:
那一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因而没有时间)。(撒迦利亚书14:7)
阿摩司书:
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光明的白昼黑暗(因而不会有时间)。(阿摩司书8:9)
以西结书:
看哪,一个灾祸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那地的居民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以西结书7:5-7)
“早晨”是指一个新教会的开始(AR 151节),故经上说:“时候到了。”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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