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6

476.“必不再有时

476.“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或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人们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时间”表示状态;此处论述的是教会,故所表示的是教会的状态。因此,“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会有教会的任何状态了。它也是指不会有任何教会,除非人们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随之而来。但如今的情况是什么呢?没有人否认有一位神,但主就是这位神却被否认了;然而,除了主之外,再没有一位神,同时三位一体在祂里面。没有人否认教会来自主,主就是救主和救赎主;但祂作为救主和救赎主,应当被直接靠近,这一点却被否认了。由此明显可知,教会即将灭亡,除非一个新教会出现,该教会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因此直接靠近祂(参看马太福音28:18)。所以“必不再有时间了”这句话,也就是不会有教会了,与本章接下来的话(启10:7)有关;而接下来的话(启10:7)又与下一章中的话(启11:15)有关;那里说到将有一个唯独来自主的教会。

“时间”(或时期、时候)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时间不是以日、周、月、年来衡量的,而是以状态,也就是灵界居民的生命进程来衡量的,他们凭状态回想过去的事;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时间”在此之所以是指教会的状态,是因为昼与夜、早与晚、夏与冬构成这个世界的时间,当以灵义来理解时,它们就构成教会的状态;因此,当这些状态不复存在时,就没有任何教会了;正当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之时,因而正当真理之光成为幽暗,良善之热成为寒冷之时,就没有教会了;这就是“不再有时间了”的意思。以下圣言经文就具有类似含义;但以理书:

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但以理书7:25)

撒迦利亚书:

那一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因而没有时间)。(撒迦利亚书14:7)

阿摩司书:

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光明的白昼黑暗(因而不会有时间)。(阿摩司书8:9)

以西结书:

看哪,一个灾祸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那地的居民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以西结书7:5-7)

“早晨”是指一个新教会的开始(AR 151节),故经上说:“时候到了。”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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